参加创业实训毕业生可享补助
参加创业实训的南京大学毕业生,将能享受较低工资标准60%的生活费补助。南京市政府日前出台了《关于加强职业培训促进就业的实施意见》,强调了对于职业培训的财政支持。
南京市在这份实施意见上表示,要加大职业培训资金支持力度,提高职业培训在就业专项资金支出中的比重,并随着经济发展逐年递增。同时安排专项经费,对公共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职业培训教材开发、师资培训、职业技能竞赛、评选表彰等工作给予经费支持。用于职业教育的城市教育费附加应不少于20%用于高技能人才的教育培训。
在具体的培训补助政策方面,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外来务工人员、在宁青年大学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参加职业指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每人每年可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费补贴。南京市正在推进市民卡在就业培训、职业介绍、社保补贴等工作方面的应用,从今年下半年起培训补贴资金实行补贴到个人和企业与机构代领制相结合,并逐步过渡到直接补贴到个人。对培训质量低劣尤其是存在骗取、套取培训资金的定点培训机构,监管部门将取消其定点资格,并追回被骗取、套取的补贴资金。
南京还将加大对创业培训的补贴力度,开展青年创业培训实训,经具备创业培训资质且经过公开招标的社会培训机构培训合格的在宁青年大学生,可按规定申报创业培训补贴。对到定点实训基地参加创业实训的南京市户籍大学毕业生,给予较低工资标准60%的生活费补助。
作者:仇惠栋
(本文来源:新华报业网-扬子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