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些高校给本报打来热线,反映某些别有用心的用人单位或职介机构,借之机进行坑骗活动,令不少者落入了重重“陷阱”
清风徐徐,秋意渐浓。结束了数年寒窗苦读,刚走出“象牙塔”的2006届高校毕业生中,不少人已踏上全新的工作岗位,开始了事业征途的发展打拼。可也有相当一部分毕业生则显得不那么幸运了,他们至今仍旧怀揣着个人、学业证书,奔走于各家招聘单位、徘徊在职业中介机构,盼望着能够尽快找到一份可心的工作。然而在求职过程中,形形色色“招聘陷阱”为涉世未深的学子们平添不少烦恼。
就业路上陷阱多
“原以为自己得到了份待遇不错的好工作,谁知没拿到还搭进去几百元!”毕业于山西大学的小张向记者述说了自己求职受骗的经历。
两个月前,他在一家招聘网站看到一则北京某公司招聘软件开发人员的信息,底薪4000元,每月还有数目不菲的奖金。比较招聘要求与自身条件后,小张给这家公司递交了简历,两天后,得到电话回复进京参加,令小张欣喜的是自己竟顺利通过了面试,并被通知参加上岗,公司承诺经培训求职者可得到全面的专业提高,但要交800元“软件开发技术培训”费用。面对令人心动的“好工作”,小张开始了为期20天的培训,虽然培训内容其实只是些软件开发中较为基础的技术,但他一天不敢怠慢。培训结束后,小张本以为可以了,岂料公司表示“要通过第二轮笔试后方能录用”,此时,小张才发觉很可能上当了。果不其然,在笔试中他被淘汰出局了。
就业前先培训,对求职者来说本该是件好事。培训后,技能提高,更能适应工作的需求。然而,一些招聘单位却打起了歪主意,打着招聘“先培训后上岗”幌子,以为诱惑,实则是为骗取每人数百元甚至几千元的培训费。
除了“培训陷阱”外,本报还接到不少大学生关于“”的投诉:一些用人单位或频繁地试用应聘者,或随意延长试用期,或拖欠试用工资等。以期利用大学生在试用期内的廉价劳动力为招聘单位创造价值。
在大学生求职过程中,遭遇的“就业陷阱”可谓五花八门:以高薪、高位骗其从事非法活动;巧立名目收取保证金;不签订劳动合同侵占试用期劳动力;以模糊的合同条款逃避争议等等。不法职介机构和招聘单位设置的陷阱之所以屡屡得逞,往往是利用了大学生就业急切的心理。而种种“就业陷阱”给刚跨出校门的学子们造成的危害,不仅是损失了钱财,更打击了他们对正常就业的信心,不少人干脆放弃了就业,甚至以报复的心态走上犯罪道路。
堵死陷阱需严防
近年来,社会整体就业形势严峻,大学毕业生就业方面积累了一些困难和问题,其中,大学毕业生规模增长过快的问题是导致就业难的原因之一。今年我省普通高校共有毕业生112970人,毕业生总数比去年增加15301人,增幅15.67%。但据有关部门调查预测,今年社会对毕业生的有效需求与毕业生规模的增长相比将有所下降。
面对就业供需矛盾,如何为大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就业环境,让他们找到一份既能体现自身价值,又能积极为社会做出贡献的职业,成为一道亟待解决的课题。
一些学生家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现在不少高校在毕业前对学生进行就业安全教育,这种措施十分必要。他们希望各高校能够把这项工作抓得更具体细致些,使学生就业安全意识得到加强提高。譬如《劳动法》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不能向劳动者收取抵押金、报名费、培训费等,如果学生在校期间懂得了这点,便可避开那些收费陷阱了。
就业安全防范的重要性显而易见,但不慎掉入“陷阱”后的权益维护同样不能忽视。据调查显示,求职者即使明知上当,真正的仅有10%。他们认为,受骗原因主要是自己的麻痹大意,或对相关法规不甚了解造成的,另外,也不想花费和精力去跟用人单位打官司,于是甘心沉默。其实,这样必然纵容设置“就业陷阱”者更加肆意妄为,而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才是明智之举。
同时,整顿招聘市场,打击就业诈骗,公安、劳动、工商、税务等部门责无旁贷。严把公司登记注册关,防止因资质审核不严产生骗子公司;加强就业劳动合同的签订规范、加大劳动监察力度;把好各类招聘会用人单位入场关;对虚假招聘严厉打击;肃清非法职介机构,规范招聘市场等,实施多部门联动,积极应对,方能堵严花样百出的“就业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