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六七月高峰的来临,开始为而奔波忙碌。本报记者深入市就业指导中心、市劳动监察等部门,采访到求职者的种种遭遇和专家建言。希望毕业生在求职时,要多听、多问、多看、多想,避免就业路上的陷阱。
险入“传销道”
实例:小王是中北大学通讯专业的毕业生,即将毕业时,小王将求职信息发到了几个大型人才网。信息发出不久,广州一子公司给他打来,说他的情况符合条件,想对小王进行深入了解,近半小时的通话,对方不停地就过什么活动提问。通话结束时,对方留下了公司网址。挂掉电话后,小王立即浏览了该公司网站,了解到该公司是电脑配件的。小王对技术员的职位相当满意,3天后,他主动拨通了该公司的电话,对方说正要联系小王进行,嘀一声电话录音开始……小王顺利“闯”过面试,并与公司谈妥了3000元的月薪。公司要求小王一个星期内必须到广州报名。就在上火车的前一晚,小王在网上无意搜到了一则消息,“一个毕业生到广州一家电子公司后,被公司人员安排到一间封闭的小屋内,强迫其接受传销知识,毕业生砸破了玻璃才逃离”,相似的求职经历把他吓出一身冷汗。
建议:市就业指导中心的贾主任提示:若接到不熟悉或未投的公司的面试通知,应先向有关部门查询、核实该公司的真实情况,再去面试。若一个单位长时期刊登同样的,说明该单位可能在用人方面存在一定问题。
被扣“身份证”
实例:某高校法律专业的大专生小李即将毕业,为了尽快还清助学贷款,小李找到了一家职介中心,希望尽快找一份工作。职介以介绍工作为由,将小李的身份证等证件扣了下来,给小李介绍了一个跑长途货运的工作。可小李看过工作环境后,发现与职介描述的相差甚远,便要求职介退还他的身份证等证件,可职介却提出让小李给他们800元的介绍费,才能拿回抵押的证件。无奈下,小李报了警。
建议:市就业指导中心贾主任告诉求职者,找工作尽量到正规的会,如各大高校每年定期举办的招聘洽谈会。切记,不要将自己的任何证件交给职介或用人单位,也别将自己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透露出去。
收取“保证金”
实例:小李是陕西某师范大学的汉语言文学专业的毕业生,不久前她回到太原老家找工作。在一次大型招聘会,她看到了某机构招聘中文教员的广告,3个月,试用期间的为每月800元,转正后每月底薪1000元,同时有代班提成。小李觉得能找到与专业对口的工作很不容易,便毫无犹豫地投了简历,参加了面试、笔试。然而,签约时,公司却要求她交纳3000元的保证金,说是避免她在短期内,保证金在两年后返还。
建议:市劳动监察部门的工作人员称,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不得有欺诈行为或采用其他方式谋取非法利益。而且,根据《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向求职者收取费用的用人单位,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给求职者造成损害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骗交“培训费”
实例:师范专业应届毕业生小智,与不少同专业的毕业生一起参加了某保险公司培训中心教员的招聘考试,小智很快通过了笔试,并顺利参加了面试。一番面试后,公司已经决定录用小智。但是,被录用之前,小智要先进行保险业务培训,并要小智掏100元的培训费,小智感到纳闷,应聘的是教员职位,可为何要参加保险业务培训,公司对此解释为新来的员工都要到公司基层锻炼。
建议:市就业指导中心贾主任说,以录取作为诱饵,骗取培训费已是屡见不鲜了,但仍有毕业生求职心切,掉入此类陷阱。根据规定,一般正规公司会向求职毕业生说明试用期,即使求职者在试用期没有通过,也会得到相应报酬。至于培训费,一般由公司担负。
“高职”作诱饵
实例:小王是某理工大学计算机专业的毕业生,他和同学一起应聘一家颇具规模的保险公司的网络管理员职位。通过递交简历、笔试、面试后,他们被录取了。然而,一到公司,公司便要求他们进行为期一个月的保险业务培训,随后,公司让他们拉业务,而且,之前许诺的工资待遇也完全变了样。对此,公司解释说都应熟悉公司业务,到基层去锻炼一下,小王这才意识到自己已掉进了招聘陷阱。
建议:市就业指导中心贾主任说,求职时要搞清楚职位的具体内容,仔细分析,询问工作。某些用人单位提供的职位,常常冠以好听的头衔,却强调无需经验,这里面肯定大有猫腻。有一些招聘单位虽在招聘广告中列出要招聘的多种职位,其实这些职位都是做业务的,甚至没有底薪。
采访结束时,有关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有这些遭遇的毕业生不在少数,在强大的就业压力下,许多毕业生一看到招聘单位打着高薪、高职的招牌后,便迫不及待地投简历、参加面试、签合同。有的被骗后,忍气吞声,还有的因缴纳违约金而负债累累。他们希望求职者在对招聘单位有疑问时,应及时到学校的就业指导机构或市就业指导中心和反馈情况,获取帮助,切忌盲目应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