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在“十二五”期间,计划公开招聘1万名高校毕业生到辽宁省44个县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逐步解决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结构不合理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义务教育工作。
22日记者从辽宁省教育厅获悉,刚刚由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实施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明确指出:从现在起,辽宁省正式启动“特岗计划”并将辽宁省“农村从教计划”并入“特岗计划”。辽宁省“特岗计划”将借鉴“农村从教计划”的成功经验,继续沿用“农村从教计划”的实施模式,保留“农村从教计划”的优惠政策,并进一步体现辽宁特色。
据了解,择业期内的具有专科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中,专科毕业生必须为师范专业;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全辽宁省44个县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部纳入“特岗计划”实施范围。
辽宁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该省从2007年起先后实施的“辽宁省县以下农村中小学一校一名师范类本科生计划”和“辽宁省高校师范类毕业生农村从教计划”,对辽宁省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和农村教师队伍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到2010年,全省共有7654名师范类毕业生被纳入“农村从教计划”,在广大农村中小学校从事一线教学任务。
“农村从教计划”改变了农村学校的教师结构,缓解了农村学校教师结构性短缺的状况,农村孩子初尝教育公平的成果。大学生们带来的现代教学理念和最新教学方式为农村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带来了生机与活力。“农村从教计划”深受各市、县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特别是广大农村中小学的欢迎,对师范类毕业生也产生了很强吸引力。
按照规定,辽宁省各市县要成立“特岗计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特岗计划”的组织实施。要加强部门间的协调,明确责任,密切配合,确保“特岗计划”顺利实施。据悉,“特岗计划”由辽宁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进行统一部署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