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陈希同辩护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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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更新时间:2012-04-05
谁是陈希同的辩护律师?陈希同又为什么要找他?
1998年7月31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宣判了对原中央政治局委员、原北京市委书记陈希同贪污、玩忽职守案的判决。在新华社向国内发布的唯一一张照片上,右边站着陈希同的辩护律师。他就是北京逢时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耀庭。能够接这个国内外都敏感、建国以来最大的案子的王耀庭何许人也?他为什么敢接这个案子?陈希同又为什么单单请到他?编辑部决定采访陈希同的辩护律师后,我开始查找王耀庭其人。据说,自从接受了陈希同一案,王耀庭工作单位和家里的电话甚至寻呼机都开始忙碌起来,有的甚至说,“就一句话也行”。他都没见,没说。由於他的一个朋友的安排,以不谈陈案为条件,我来到了王耀庭的家里。按下了门铃,开门的正是王耀庭本人。他看起来比我想象的要年轻。原以为,能接这种案子的应是一位老者。他看上去,比54岁的实际年龄还要年轻,个子不太高,身材不剽悍,相反倒有几分文弱。他刚刚与当事人家属就上诉问题谈完话,显得有一点疲惫。王耀庭的会客室里,挂着一幅字,一幅画,出自著名戏剧家和表演艺术家吴祖光、新风霞夫妇。一幅是吴祖光抄写的孙悟空雨语录:强者为尊应让我,英雄只此敢争先;另一幅是新风霞画的双桃。王耀庭说,他担任吴祖光和新风霞的常年法律顾问多年。他的律师事务所的名字――“逢时”,就是吴祖光起的。当时,吴祖光说,叫耀庭律师事务所就很好。王耀庭不愿用自己的名字。同行的还有另外一位来自南方的记者。王耀庭说,他保证,自从去年9月他接下这个案子,就从未与任何记者接触过。现在,是信任朋友。他说,作为一个党员、一个律师,有纪律约束,有职业道德。他要遵守办这个案的纪律。
屡屡让“死刑犯”重见天日
王耀庭向我们聊起了80年代末的“路中枢烧车案”。那年6月中旬,王耀庭参加了一个大案的辩护工作。其中路中枢被控於×月×日上午9时许,在北京某地烧毁车辆多部。路中枢以“反革命破坏罪”被起诉。接了这个案子后,王耀庭在案卷中发现,路中枢只有一次承认烧车,但情节很简单。路从此不说话,也不吃饭喝水,每天昏昏沉沉,被强行灌两次牛奶。有材料证实路有精神病,而且烧车证据不足,主要证据之一,是路有山羊胡子。但路中枢不与王耀庭配合,一言不发。为此,王耀庭准备了两份辩护词。6月19日,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对路中枢延期审判。6月26日至29日,路中枢被送往北京市安康医院精神病司法医学鉴定科进行法医鉴定,认定患有精神分裂症。但是法院10月12日上午仍开庭宣判:“被告人路中枢判决死刑”。经过治疗的路中枢突然说话了:“我没有烧车!法院和律师问我,我听不清,脑袋乱,我要上诉,我还要请律师。”10月21日,从固安赶到北京几个人,他们对王耀庭说,路中枢在事发当日没在北京,当天在固安家里!而路中枢自己却说他在北京!面对这一难案,王耀庭经过多方调查,拿出了详细的有说服力的会见谈话记录。於是公检法三家组成联合调查组,去固安深入调查取证。经过4个月的努力,终於证实:当日路中枢没有在北京。1990年3月27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终审裁定:撤销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1989)刑字540号刑事判决。路中枢被无罪释放。王耀庭分析认为,此案为错判。首先是公安局逼供,给打出来的;其次是过分地相信了指供,公安部门没有经过细致的调查。
这是一个“死刑犯”被无罪释放的案例
王耀庭还曾让另外两名“死刑犯”在枪口下得以重见天日。一例是内蒙公安局干警杀人案。这名刑警队长,一贯表现好,是公安部的先进,但是工作很忙,经常不能回家,妻子与他人同居。他去告诫男方不要与其妻继续来往,对方拒不承认。他往地上一甩枪,子弹出膛;他杀了人,后投案自首。对这个案子,一审法院判处其死刑。当事人家属上告有关领导,上级已经下了死的批示:从重处罚。内蒙的当地律师说这个案子办不了,唯一的办法是上北京。王耀庭接到这个案子后,当晚5点,立刻乘火车奔往内蒙。王耀庭调查后,认为是间接伤害,不能判死刑。但是,内蒙的办案人没有人见他,说有什么意见回北京给我们写一份材料,法院决定不再开庭。王耀庭立刻连夜回北京,在车上,起草了一份《关於一起杀人案错判可能造成误杀的紧急情况反映》,送到最高法院办公厅主任的手里。王说,我以我的人格担保,这是一个不该杀的案子。次日下午高法刑庭接受了王耀庭的汇报。然后一个长途过去,高法提审此案。最后“死刑犯”改判为有期徒刑。还有一名拐卖人口的女犯,也已判死刑。但是王耀庭听到她是孕妇,取了证据,为她辩护。女犯在临刑前准备看看孩子,想换身衣服。当她听到最后改判无期徒刑的消息时,跪在地上不起来。有的人说,王耀庭机遇好,总能赶上无罪的。王耀庭说,其实,是要钻研这个。一天,王耀庭在办公室值班,来了一个面目全非、很丑陋的一个男人。那个男人说,我来请律师。“给谁请?”“给我爱人。杀人罪。”“杀的谁?”“杀的我。”王耀庭感到诧异,被害人给杀人者请律师。这个男人说:“我对不住我爱人,是我脾气不好,她一气之下把我砍的。我后悔了,我要救她。”王耀庭去看犯罪的一方。女方拿出一张写着字的手纸,是给他爱人写的信:“我对不起你。”王耀庭认为这个家不能破碎。王耀庭去了法院,去了街道、派出所,做女方婆婆的工作,还去了女方的原工作单位,希望在将来能继续接受她工作。王耀庭把情况讲了,让大家一起努力,改判这个案子。女方出狱后,和男方一起,带着孩子,手拉着手去了王耀庭的办公室。他们掏出一对红石榴送给王耀庭:“我们保证,今后夫妻恩爱。”以后,每一年,到女方出狱的日子,都来送给王耀庭一对红石榴。王耀庭还接了禹作敏的案子,被判刑20年的禹作敏现在保外就医。王耀庭谈起这些,很欣慰。为陈希同、为“死刑犯”这样的当事人辩护,王耀庭有没有压力呢?“接任何案子,我都没压力,我放得开。”王耀庭说,律师的职责就是实事求是,看事实。
带领全所集体辞职
王耀庭认为,做一个好律师,有三个标准,一,必须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把当事人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来办,当成自己的亲人,玩了命地干。如果光看大案,光看钱就办不好案。第二,要精通法律,或者说要知识更新。现在的律师,经济、刑事、民事全都干。在美国,仅刑事就分得很细,办杀人的就不办抢劫、强奸。律师要有广泛的知识,但是分工要细、要专一。好的律师应该是一个专家。第三,好律师要有办案技巧,办案技巧从实践经验中来。上高一时,王耀庭看过一个电影《历史的教训》,是保加利亚和苏联合拍的,纪录的是所谓“国会纵火案”。保加利亚共产党领袖季米特洛夫在法庭上英勇斗争,揭露法西斯以诬陷共产党人纵火为借口、屠杀共产党人的真相。季米特洛夫辩护得非常精彩,这???电影王耀庭看了不下10遍,从此想当律师。他给自己起了一个笔名:季夫。高中的三年,他分在文科班。考大学时,他用脑过度,晕在考场上,被抬了出来。高考没有成功,王耀庭作了教师,教语文。到了文化大革命后,为平反大量的冤假错案,北京市高法从各单位抽调了一些能写作、热爱法律工作的人帮助做平反工作。工作结束后,高法问王耀庭,是否愿意留下来,王说愿意。王耀庭被分配在政策研究室。此时,1979年,邓小平提出恢复律师制度。单位又问王耀庭:当法官还是做律师。王说当然是律师。这样王耀庭就调到了律师筹备委员会,成为文革后最早做律师工作的人。1980年,王耀庭考上了北京法律业余大学,全北京市司法系统当年只考上王耀庭一人。1984年王耀庭毕业,获法律大专学位。后来,北京市成立了5个律师事务所,王耀庭在负责民事的二所,做副所长。1995年,王耀庭要办合伙制的律师事务所。按规定,50岁以上的就不许辞职了。王耀庭51岁,被特批允许。二所的律师见王耀庭要走,就说,你别走,要走咱们一起走。后来全所集体辞职,一起转制,成为全国第一家这样做的律师事务所。直到今天,合伙人没一个要离开。这个所的业务公开,不许收高费,不许收黑费,收一分钱,也开业务发票。於是这个所还是北京唯一的一家律师事务所纳税先进。周末,记者去了逢时律师事务所,恰巧,三个所长不约而同地来到所里办事。他们正在商议去草原度假的事,他们说,每当他们全所出去旅游时,最前边是所长墨绿色的车开路,最后一辆白色的轿车扫尾,中间十几辆车排着队,感觉很好。王耀庭年轻时做的律师梦,在中年以后实现了。在法律界,王耀庭的名字并不陌生。许多报刊杂志已经刊登过王耀庭的办案事例,电台也请他去讲课。甚至远在香港的报刊。王耀庭连续多年被评为司法部门先进工作者、北京市优秀律师,担任着20多家大中型企业、事业和人民团体、个人的常年法律顾问。他的名字被载入1993年出版的《中华名律师词典》,他还是全国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他说,我干律师20多年,最深的一个感想就是,只要热爱你的工作,就没有不成功的。我办案18年,接案500多例,大大小小的案子我都接。他说,我干律师有使不完的劲,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没价钱可讲。我爱较真,爱打抱不平。我不看你钱、权,只要你冤,我就要做。我干了20年,没发财,但是心里坦然。办案要靠办案质量,每接一个案子,我都看成是一个学习的机会,就跟学徒一样,接了不挣钱、钱少的活,也会感到心理平衡。不能看名人,普通人更重要。王耀庭说,有的人干律师,一为钱,二为名,就当不成好律师。有的律师只爱搞经济案。有的律师发愁没案子,让法院给介绍律师,给回扣,这样助长了腐败。在法院门口张贴着这样的告示:律师与当事人不得入内。王耀庭开始反感,后来不反感了。他说,有的律师不自爱,行贿送礼;出现了律师请法官、院长上歌厅的事。这太不称职了。既毁了事业,又毁了当事人,还毁了法官。热爱这个事业,就要珍惜它,不给它抹黑。
“依法治国需要几代人努力”
王耀庭说:“我们国家要想真正依法治国,需要几代人的努力。我说需要几代人的努力,一是说明它的时间长,不是一年两年、十年八年就能达到依法治国的目的了。资本主义国家也是经过了几代人才健全法律制度的,才有了资本主义的口号: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有的人对目前的一些现象丧失信心,说不是依法办事;其实这是常规现象。一部法不能一颁布就立刻见效。法是人执行、人掌握的。如法律上写感情破裂,什么是感情破裂,有伸缩性。何况法律还不健全。第二,我讲努力。这就是说不要等待;等着,永远不能实现以法治国,要干。国家有希望,这就是党中央、国务院都强调了法制。国家好在有讲理的地方。再腐败,真理也能战胜邪恶。”王耀庭还有一个让他引以为骄傲的家。他的夫人是和他同在西城区一所小学当教师时的同事。夫人在那所学校教了一辈子书,直到今年春天退休。她照顾家里,一直在默默地支持丈夫的事业。王耀庭的儿子在国航工作,是一个部门的负责人。还有一个女儿,刚刚从职业高中毕业。我看到他的儿子在中山公园举行结婚典礼的照片,很隆重。我是第一次与律师打交道,我感到律师也是很平常的人。谈到陈希同一案,王耀庭只是说,委托人和他配合得很好。王耀庭还曾经是陈希同之子陈小同以及陈希同秘书陈健等人的辩护律师。王耀庭接陈希同这个案子是当事人的家属请的。在场的朋友说起当律师的难处――办一个案子,为一方辩护,总要得罪另一方;王耀庭在一边淡淡地说:“总得在理吧?”王耀庭得到办案及当事人的信任。至於王耀庭的为人,他自己说,他敢用名义担保,没有人恨他。他不吃喝拉请,交情都是在工作中建立,或者说是打出来的。陈希同一案,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后,陈希同不打算上诉。陈的家属希望继续上诉。在王耀庭与陈希同见面谈过话以后,最后陈希同决定继续上诉。上诉能改变原来的结果吗?王耀庭说,我做的事,意义在於未来。
潘屹
转自华声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