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5月1日起,宁波将正式出台《关于支持自主经营鼓励创业发展的意见》,支持创业和企业转型升级。
上述意见共26条,具体内容包括:沿用去年的“零首付”政策,并将“零首付”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0万元放宽至500万元;继续实施集中办公和住宅经商政策;支持从事网上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营业执照上加注网址,扩大网上经营的影响;扩大使用“宁波”字样企业名称的范围。
此外,还包括为大学生低成本创业提供更优惠的“零首付”条件;对特定行业允许核发筹建营业执照;大力培育各类专业服务投资公司;支持新型金融性经济组织及农村小餐饮业的发展;授予卫星城市工商部门充分的登记权限,允许卫星城市企业将宁波与卫星城市地名连用,作为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使用;允许政策确定的重点开发区域作为特定区域与企业名称中的行政区划连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