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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就业:深圳大学城毕业生可....
来源: 暂无来源 作者:admin更新时间:2012-05-28

记者昨日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深圳市大学城管委办获悉,从2010年开始,大学城3所研究生院将一起纳入本地院校毕业生就业管理,大学城研究生院毕业生在接收、人事关系代理、档案托管等方面,享受市属高校毕业生同等待遇。

由于大学城3所研究生院———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研究生院不隶属于广东省和深圳,在2010年前,大学城毕业生就业未纳入深圳本地高校应届毕业生工作范围,这3所研究生院的毕业生一直享受不到本地院校毕业生应有的待遇。

今年初,深圳大学城管委办牵头组织这3所院校与深圳相关部门进行了沟通,并通过多途径、多方式的有益探索和尝试,如举办校园招聘会、参与承办或协办相关活动等,与深圳市人才交流中心、深圳市教育局等政府相关部门开展了相关合作,共同协商大学城毕业生“落地深圳”的问题。

为吸引人才、留住人才,保持和提升城市竞争力的源头活水,提高深圳自主创新的能力和后劲,本月初,深圳相关部门正式决定将大学城毕业生纳入本地高校就业管理。从今年开始,深圳市政府出台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相关政策以及举办各类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专项活动时,将大学城研究生院毕业生纳入享受扶持、优惠政策的范围;大学城研究生院毕业生在接收、人事关系代理、档案托管等方面,享受市属高校毕业生同等待遇;大学城研究生院毕业生在参加深圳公务员、职员招考(聘)时可享受与市属高校毕业生同等的招考(聘)政策。

“大学城毕业生享受深圳本地院校毕业生就业待遇政策的实施,使大学城毕业生拥有双地就业待遇,增强了各院办学活力,也改善了深圳的人才机制和人才环境,有利于吸引高端人才,实现合作双方共赢,体现合作办学的双重优势。”深圳大学城管委办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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