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问卷调查的2000多人中,有1020位受访者曾经在应聘过程中受到各种歧视。”7月26日下午,中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所研究员刘小楠博士告诉记者,通过对全国6个城市11所高校的毕业生作问卷调查,他们发现,目前我国就业领域所存在的各种歧视现象令人担忧。
刘小楠说,该调查是通过委托调查员进入各个大学毕业生宿舍进行的“入室调查”。调查共发放问卷2200份,实际回收有效问卷2086份,“接受调查对象,主要是研三、大四的毕业生,被调查对象的男女比例接近”。
据悉,被调查的大学为北京师范大学、对外经贸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南开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四川大学等11所高校。
96.55%被访者认为存在就业歧视
刘小楠透露,1887位被访者回答了有关“在应聘过程中是否遭受过歧视”的问题,有1020人明确表示曾遭受过歧视,占答题者总数的54.05%。其中受1次歧视的有402人,占21.30%;受到2次歧视的有260人,占13.78%;受到3次歧视的有118人,占6.25%;受到4至6次歧视的有118人,占6.25%;受到7至10次歧视的有66人,占3.50%;受到10次以上歧视的有56人,占2.97%。
“认为不存在就业歧视的被访者只占3.45%。”刘小楠表示,此次调查中,认为就业歧视程度很严重的被访者占样本总数的11.31%,认为就业歧视程度严重的占33.54%。认为就业歧视程度一般的占45.92%,认为较轻微的占5.78%,累计认为存在就业歧视者占到96.55%。
60.70%的被访者认为企业有歧视
“谁在歧视?哪种类型的招聘单位歧视比较严重?”刘小楠说,通过调查发现,企业的就业歧视情况最为严重,60.70%的毕业生遭遇的就业歧视来自企业。“我们也发现,不同性质的企业,歧视程度也有所不同。国有企业占48.54%;民营企业占42.12%;合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在所有的单位中歧视相对较轻,分别是22.55%和21.28%。”
“这是否和被调查者应聘国企的比例较大有关呢?”刘小楠告诉记者,有这个可能,毕竟国企福利待遇较好,受高校毕业生欢迎,在设置问卷时没有设置“你曾应聘哪些单位”的项目。
性别、户籍、身高、长相等歧视比重大
“68.98%的用人单位对高校毕业生求职者的性别有明确要求,这项歧视主要针对女性。”刘小楠解释说,43.27%的高校毕业生被访者遇到用人单位明确要求是男性,6.16%的高校毕业生被访者遇到用人单位明确要求性别为女性,而这种要求背后最主要的考虑是——用人单位考虑到女性在生育期间可能给单位增加经营成本。
刘小楠透露,调查中还发现,户籍地域、身高、长相、未婚或生育方面、非传染病病原携带者等要求,也是用人单位对高校毕业生求职者的明显歧视。
“用人单位对于应聘高校毕业生具体身高要求,一般是女性160厘米以上,男性170厘米以上。”中国政法大学宪政研究所所长蔡定剑表示,之所以认为这些因素都是歧视,是因为身高等因素和工作能力本身无关,并不是基于职业本身的需要而设立的标准。
年龄要求,在调查报告中也视为一种就业歧视。“青春饭会给每个人带来损害,会造成大量的人力资源浪费。”蔡定剑告诉记者,青春饭让“空姐”只能干到30岁左右,而实际上,大龄“空嫂”也一样能胜任工作,“当然,这背后也有深刻的文化因素”。
70.45%被访者认同“供过于求”导致歧视
调查显示:大学生被访者比较认同的就业歧视产生的原因中,排在前三位的分别是:劳动力市场供过于求、用人单位效益优先考虑和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在有效个案中所占比重分别达到了70.45%、57.05%和43.20%。
“劳动力过剩并不是就业歧视产生的原因,可见当前大学生们对就业歧视产生的原因认识比较模糊。”蔡定剑和刘小楠都认为,企业应该承担更多社会责任,不该仅仅考虑用人成本,应尽量给所有的应聘者提供平等的竞争机会,“不能仅仅依据性别、身高等就将应聘者拒之门外”。
“我们期待将来能有专门的‘反就业歧视法’来界定就业歧视,来保护劳动者平等就业的权利。”蔡定剑表示,将来即便有了立法,诉讼也不是解决就业歧视争端的主要途径,而应该寄希望于“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之类的独立第三方调解机构等。“期待更多的人来关注反就业歧视。”蔡定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