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来临,不少大学生开始四处应聘工作,社会上出现了中介行骗大学生的“新花招”——先培训后上岗,以此骗取应聘者高额培训费。专家提醒,择业大学生一定要增强自己的法律意识,到正规招聘会找工作,谨防受骗上当。
日前被青岛人民法院判以合同诈骗罪的王某,自2008年开始伪造单位印章,冒充某单位人力资源部部长,与求职学生签订学习与培养安置协议,谎称经过技校培训毕业后,即安排到外企中层管理岗位或关键技术岗位。招生后,王某安排参加培训的学生到工艺品厂工作,自己从中牟取暴利,而承诺安排学生的高薪工作却一拖再拖。随着要求退培训费的学生越来越多,王某被公安机关查获。据调查,王某在一年半的时间里以同样的方法骗取100余名学生学杂费共计170万余元,其中30余万元赃款用于支付合作技校的学费,其他赃款被个人挥霍。
据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管大学生就业的人员介绍,与以往中介公司直接骗取中介费不同,王某之所以能欺骗百余名学生达一年多之久,原因是多数求职学生希望早日上岗。正是摸准了大学生的这种心理,王某打起了学生的主意。而求职被骗后,不少大学生通常抱着“花钱买教训”的念头,只选择要求退还培训费,而不是向公安等政府职能部门反映情况,有效维护自己的权益。
面对复杂的就业市场,毕业生应该增强维权意识,学会自我保障权益。专家表示,首先,要对国家《劳动法》以及相关政策进行详细了解,弄清楚自己所拥有并可行使的权利;在与单位初次接触过程中,通过多渠道认识新公司也是很必要的;咨询过来人,汲取应聘过程中的实战经验,如企业不按时发工资应如何应对、没有签订协议或合同、工作中途被辞退时如何解决等,做到心中有数,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