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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将就业困难人员保障范围扩大....
来源: 暂无来源 作者:admin更新时间:2012-06-19

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完成了对《贵阳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的修改,就业困难人员的保障范围扩大至部分高校毕业生群体。

按照修改后的“办法”,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高校毕业生也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一是城镇零就业家庭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二是在校期间申请并获得了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三是父母双方(单方)持《残疾证》,全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本人持《残疾证》的高校毕业生;四是学生在校期间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灾难,经民政部门认定属社会扶助对象的高校毕业生;五是毕业年度内未就业并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等。

据了解,经审定符合条件的人员,相关部门将把其信息录入贵州省劳动就业信息管理系统,即可获得自主创业补贴、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相关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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