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日前,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做好201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对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规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将视为有基层工作经历,见习期将计算入连续工作年限。
河北要求,今年省内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将坚持职业能力提升与实现就业相结合的原则,高校毕业生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见习的以提升职业能力为主,在企业见习的以实现就业为主。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通过专场招聘会、对接洽谈会等形式,做好申请见习高校毕业生和见习单位的岗位对接工作。申请承担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任务的用人单位,必须要达到原则上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现有职工100人以上等一定的规模和条件。
河北还明确提出,在企业、事业单位及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参加见习的高校毕业生,在今后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工作岗位时,其见习期间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并计算入连续工作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