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笔者从古丈县就业服务管理局了解到,今年以来,该县为294名下岗失业人员、城镇军队退役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失地农民和返乡创业的农民发放了小额担保贷款2048万元,用于支持他们创业就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促进就业的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对就业的推动作用,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该县出台了《古丈县促进创业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实施办法》。文件规定,小额担保贷款实行“自愿申请、严格审批、到期归还”的原则,凡具备一定创业能力和具有创业愿望的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城镇军队退役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失地农民和返乡创业的农民均可申请最高额度为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按其吸纳人员的人数和人均5万元以内的额度发放贷款,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根据其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