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工商局、市财政局、市教委6月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在校大学生创办微型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支持和鼓励在校大学生创办信息技术、文化创意、高新技术等产业类微型企业。
“通知”明确了申办条件:允许在校大学生申办微型企业的时间,原则上限定为毕业年度内。在校大学生创办微型企业的经营范围为文化创意、信息技术及高新技术等产业。所创办企业经营注册地应为各大学创业园、科技园及创业孵化基地等。
明确了申办程序:在校大学生申办微型企业可直接向所在高校微型企业创业指导站提交《申请书》。当地工商部门和微企办等有关部门,开辟绿色通道,方便在校大学生创业。
提出了后续帮扶和监管措施。所在地工商、财政部门和微企办等部门会同创业指导站和学校就业创业主管部门进行后续跟踪服务,使其正常营业,健康成长。要求微型企业做到不抽逃资金、不办空壳(无业务活动)企业、不从事炒股、炒房及放债等投机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