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2个多月的关于支付宝问题的商业谈判终于达成结果。昨日,阿里巴巴集团、雅虎和软银宣布就支付宝股权转让事件共同签署协议。
协议规定,阿里巴巴集团将能继续从支付宝未来的财务业绩中获益。如支付宝IPO时,阿里巴巴集团将获得等同于支付宝公司市值37.5%的现金回报,范围在20亿-60亿美元之间。
对于这一协议是否会影响到阿里巴巴集团此前把支付宝转成一个100%内资公司的行为,阿里巴巴集团方面表示,“跟我们之前说的一样,作为协议的一部分,阿里巴巴集团董事会认可此前的所有举动。”
此前有观点认为,假如因支付宝没有获得牌照,而导致公司无法运转,才是对契约的最大背叛。
事实上,此前包括雅虎在内的相关方曾多次公开表示,关于支付宝股权重组事件,在确保阿里巴巴集团股东利益的基础上,无论是阿里巴巴管理层还是其他的股东,都是在基于契约精神的前提下,为确保股东利益采取了应该采取的步骤。
雅虎CEO巴茨谈及此次谈判认为,对于雅虎公司、雅虎的股东以及所有协议参与者来说,这是一个非常理想的结果,“这次建设性的谈判过程最终达成的协议将会维护淘宝的价值,并让各方分享支付宝的利润,同时确保阿里巴巴集团能在支付宝上市或其他资产变更事宜中得到价值兑现。”
无疑,协议能够最终达成,源自于阿里巴巴集团、雅虎、软银三方对所有涉及利益方的考虑,而一个大家都承认的事实是“只有确保支付宝的合法运营和阿里巴巴本身业务的长远发展,才能够获得最大的价值回报”。从之后的表态中也可以发现,三方就是在这个前提下展开的谈判。
清华大学公司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宁向东此前就认为,马云在支付宝转让过程中并未违背股东之间的“契约条款”,更没有违反了国家的政策法规;作为董事会的成员也没有违背“注意义务”,以及对于股东在利益上的“忠实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