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围绕“‘十二五’创投的使命、挑战与策略”主题,IDG资本合伙人熊晓鸽、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董事长靳海涛、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总裁张伟、苏州创业投资集团董事长林向红、联想投资王能光等从不同视角对“十二五”创业投资发展环境、面临挑战和税收政策等话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并献计献策。创投业界对更加完善的创投政策和体制充满期待。
呼吁形成全国性监管体系
靳海涛提出“十二五”期间创投发展的四大策略:第一,对行业性的监督和自律而言,应该建立国家多部委参与并集体议事的协调机制,形成全国性的、国家级的创投监管体系。在此基础上开展创投基金管理资格的认证和管理,强化创投基金的透明度和监管力度,加强创投基金的信用体系建设。
第二,针对国家配套政策而言,应加快完善鼓励创业投资发展的税收政策,进一步完善实施细则,将优惠政策真正落实到位。
第三,对于普通合伙人(GP)超额累计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的问题,建议全国性协会进行专题汇报,形成统一的行业意见,报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
第四,对于创投机构而言,发展策略方向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主,尽量不投高耗能、易污染的行业和企业;对投资的阶段而言,应该投成长期的项目,投资阶段逐步前移,少投成熟经济项目;对于投资服务而言,应该多做投资后的增值服务,应该拿出70%的投资精力来做服务;对竞争与合作而言,创投机构要遵循行业的游戏规则,增强行业服务能力,构建核心战略,进行差异化竞争,来提高盈利水平,要提高投资和退出过程中遇到问题不断抵御风险的能力。
他同时呼吁,创投机构应该多进行联合投资,少独霸项目,应该多做投资调查,反对情况不明、“萝卜快了不洗泥”的做法;反对同行已经签署投资协议以后,竞争者不做尽职调查,而用增加投资价格和取消业绩保证条款或放弃投资人的某些权利等方式粗放式地争夺项目;反对未做尽职调查就提前给企业预付资金锁定项目,反对向企业承诺超出自身能力服务来获得投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