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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云成功“夺宝” 去“雅虎化”...
来源: 暂无来源 作者:admin更新时间:2010-11-14
轰轰烈烈的支付宝股权争夺事件终告结束。

2011年7月29日,阿里巴巴集团、雅虎和软银就支付宝股权转让事件正式签署协议。支付宝的控股公司承诺在上市时予以阿里巴巴集团一次性现金回报,回报额为支付宝在上市时总市值的37.5%(以IPO价为准),将不低于20亿美元且不超过60亿美元。

在付出“分手费”后,马云切断了雅虎、软银与支付宝的关联。外界有人认为,雅虎吃亏,马云得利。但也有人认为,既然是商业谈判,这一结果对双方都是公平的。

无论如何,马云在去“雅虎化”的道路上再下一城。

支付宝事件落定

三方协议明确,未来将以优惠条件继续为阿里巴巴集团及其包括淘宝在内的子公司提供优良的支付服务。同时,阿里巴巴集团也将获得支付宝的控股公司给予的合理经济回报。

“这样就确保了支付宝和淘宝的关系结构可以维持淘宝的价值,从而确保阿里巴巴集团的价值。”阿里巴巴集团相关人士对时代周报表示。

协议同时规定,阿里巴巴集团将许可支付宝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所需要的知识产权,提供有关软件技术服务。支付宝公司将会支付知识产权许可费用和软件技术服务费给阿里巴巴集团。

据悉,该项费用为支付宝及其子公司税前利润的49.9%,反映了该等知识产权和软件技术的贡献。当支付宝或者其控股公司上市或发生其他变现事宜后,将不再需要支付上述费用。

此外,支付宝的控股公司承诺在上市时予以阿里巴巴集团一次性的现金回报。回报额为支付宝在上市时总市值的37.5%(以IPO价为准),回报额将不低于20亿美元且不超过60亿美元。“这意味着此前外界盛传的‘3.3亿低价转移支付宝’这一流言,终于可以寿终正寝。”上述阿里集团人士说。

五季咨询合伙人洪波对时代周报表示,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协议控制,支付宝不以合并报表的方式来体现投资者的利益,而是以技术支持、知识产权转让的服务费用,将来支付宝如果出售或者上市,原始股东还可以拿到回报。

就在今年5月,雅虎向美国SEC报告阿里巴巴集团将支付宝的所有权转移至一家独立公司浙江阿里巴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却没有获得董事会和股东批准。

一时间,关于马云“3.3亿贱卖支付宝”的消息迅速传播,并引起了媒体和业界对VIE(协议控制)和企业契约精神的广泛争论。

处于风口浪尖上的阿里巴巴则反驳称,支付宝重组是为了符合中国相关法律的要求,确保能够取得第三方支付执照,从而在国内能够持续经营。

“假如支付宝不合法,淘宝就瘫痪,淘宝和支付宝瘫痪,阿里巴巴如何成长?”马云称,支付宝重组吻合国家法律、吻合透明原则以及吻合集团长期发展利益。

“2010年6月21日新的《非金融机构组织管理办法》对外资没有做出具体的比例限制,必须要走国务院报批这条通道,就是说我们不能参与央行牌照申领。”支付宝新闻发言人陈亮对时代周报表示,支付宝股权转移就是为了拿支付牌照,也是国内大部分互联网公司都会采取的一种方式。

随着三方和解协议的产生,持续长达三个月之久的支付宝股权转移风波画上了句号。支付宝此前由阿里巴巴集团100%控股,但是现在100%内资的浙江阿里巴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则成了支付宝的全资控股公司。

“这看上去像是马云和他的同伴们对支付宝的一次MBO。”i美股分析师王毓明认为,阿里巴巴目前仍在将与支付宝有关的呼叫服务等业务置入该公司中,加之马云此前曾公开表态支付宝未来不会是他个人所有,接下来很可能会有更多的阿里集团管理层乃至员工以支付对价等形式入股支付宝或浙江阿里巴巴。

阿里巴巴CFO蔡崇信则表示,支付宝是特殊事件,是根据中国政府的要求不得已作出的决定,尽管存在监管风险,但淘宝只是电子商务企业,不太可能会出现支付宝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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