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改革 东西部诉求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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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更新时间:2010-11-28
目前,尽管要求个税改革“不能一刀切”、“要有所区别”的声音很多,但决策部门现在不会考虑有差别的个税政策,未来可能也不会考虑。
财政部和国税总局在调研中也发现,低收入、高收入诉求不同,东部、西部诉求不一样,所以,财政部强调,目前个税修正案草案并不是一劳永逸的,只是个税改革的第一步,个税费用扣除标准的调整已经进入动态调整机制。本次从2000元提高至3000元即是根据前三年居民消费支出的变化调整。
据记者了解,本次个税修改征求意见中,一些意见仍集中在个税免征额不应全国一刀切等内容上。
但相关政策制定部门考虑地区间均衡发展认为,如果地区间税负不同,发达省市个税税率低,扣除额高,人才会进一步流向发达城市,西部欠发达地区仍吸引不到人才和资金。
并且,决策部门认为,中国作为法制统一国家,现在不会考虑有差别的个税政策,未来可能也不会考虑。
中西部纳税人从个税改革中受惠,但同时当地的个人所得税收入却会大幅减少。宁夏自治区2010年个人所得税收入5.5亿,占税收收入的4.36%,财政收入的3.6%。当地财政部门官员认为,即便个税收入减少,也不会对整个收入有多大影响,毕竟个税的总量太小。
而江苏省经过测算,其个税收入将因新方案而减少约100亿元,2010年江苏省个人所得税收入450亿元,占全国个税收入的近四分之一。
近期,南京地税部门制作电视节目、宣传片等方式,向居民宣传新的个税修正案的种种减税亮点。有知情人士称,政府层面担心由于群众意见一边倒,个税修正案会进一步下调税负,导致地方税收收入减收过多。
据财政部公布的数据,个税修正案实施,全国税收收入一年将因此减收1200亿元。
相关决策部门不担心东部的减收,因为根据东部各省税收结构已经增长趋势分析,东部因个税造成的减收,可以通过其他税收的增收能够弥补。而对西部省市的减收部分,决策曾会予以考虑,据悉财政部已有现成预案。
财政部相关负责人则表示,个人所得税中央分享部分几乎主要用于中西部地区的转移支付,这个转移支付主要用于低收入的补贴。如果减税过多,将影响对中西部地区的转移支付,无法保证对低收入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