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表示:将私募基金纳入监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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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更新时间:2010-11-28
上海3月18日电——中国人民银行条法司司长周学东表示,中国将放松对证券投资基金业的不合理限制,并将私募基金纳入监管范围,以适应证券投资基金业发展及强化金融监管的需要。
他在央行网站发表的署名文章称,“十二五”(2011-2015年)期间,中国将修订并研究制定多项金融法律法规。其中研究制定新的法律法规包括:《征信管理条例》、《金融控股公司管理条例》、《存款保险条例》、《银行业机构破产条例》等。
同时,将修订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有关法律规定。如修订《商业银行法》和《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删除限制银行发展的规定;研究《票据法》的修改工作,适度放开票据的融资功能,将电子票据纳入《票据法》规范和调整的范畴等。
此外,还将研究探索新的金融法律制度,例如研究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金融消费者保护法律制度、个人破产法律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