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一件添丁喜事在香港社会掀起了轩然大波。
据报道,千亿富豪、恒基地产主席李兆基的长子李家杰通过人工代孕方式生了三胞胎男丁。此前,其弟李家诚曾迎娶身为名模和演员的徐子淇,婚后生活美满,生下两个女儿。不过李兆基曾表示希望李家后代有男丁继承事业。
李家杰此番代孕生子,可谓一举解决了李兆基的未竟心愿:有了男孙,而且一下子是三个,家族事业终于有了接班人。据说,李家杰这次生子是通过美国的第三方中介安排,所用卵子来自华裔,其代孕母亲是受过良好教育的健康女性。李家杰甚至连孩子出生的时辰都早已“安排妥当”,让这三个孩子的生辰八字与他们的爷爷及自己相合,为将来成为第三代接班人而铺路。
香港社会反对声一片,持支持态度的很少。这是因为香港社会深受中国传统和基督教影响,人们普遍认为以商业目的出借妇女的生育器官是不道德行为。同时,按香港《人类生殖科技条例》规定,任何人于境内或境外不得付款安排商业代母,最重可判处罚款10万港元及监禁两年。所以事件甫一发生,就有立法会议员要求律政司起诉李家杰并呼吁检讨法律是否有疏漏之处。
不过警方却不了了之。有警方消息称,由于事件难以找到证人、证据,不能“随便邀请”李家杰协助调查,而且申请公帑到美国搜证取证难度也很大,所以警方无意跨洋侦查。目前尚无证据表明李家杰在这件事上违法。
企业家的归企业家
平心而论,李家杰借腹生子的确触及了社会人伦的底线,人们不理解、不接受甚至强烈反对都是无可厚非的。不过如果我们抛开此事的是是非非不谈,单就事件本身而言,李家杰此举是典型的企业家解决问题的方式。
香港实际上是一个传统浓郁的社会,李兆基辛苦打拼几十年建立起了庞大的商业帝国,希望自己的事业后继有人,做儿子的肯定会努力完成他的心愿。
如果按部就班,循着恋爱、结婚、生子的路径去演绎,时间长不说,据说李家杰择偶的标准相当严苛,这就使得未来家族生育男丁的预期充满了不确定。
而借腹生子,一举而直奔主题反而是最简单的解决之道。李家算是低调,这次要不是太高兴曝了光,不见得就会闹得满城风雨。
当然,代价也不是没有,比如要冒被警方检控的危险,让孩子在单亲家庭中成长,社会上类似的先例不多,缺乏参照等。不过以李兆基的财力,组织应对这些难题的资源大概不会有困难。
实际上,最大的风险来自警方和社会舆论,可警方现在态度已经很明显,舆情喧闹一阵也就慢慢会烟消云散。
这种操作方式非常符合德鲁克给出的关于现代企业家的定义。
“企业家”(entrepreneur)一词源于法文ertreprendre,意思是“敢于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而开创并领导一项事业的人”,带有冒险家的意思。1800年,法国经济学家、作家萨伊将“企业家”一词在经济学领域里推广使用。
彼得·德鲁克在《创新与企业家精神》一书中,指出“企业家”的基本含义是在社会和经济活动中,“最重要的任务是做与众不同的事,而不是将已经做过的事做得更好”。“企业家”的本质是颠覆现状,推陈出新。
这种创新并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发明创造。实际上德鲁克还特别说明过,过于聪明的创新,那些以奇思妙想的创意为基础的创新诸如拉链、易拉罐、圆珠笔、喷雾器之类的发明反而是风险最大、成功概率最小的。统计表明,这些创新中,能够收回成本的仅有1%,真正能赚钱的不到2%。
所以企业家意义上的创新往往很平凡,甚至是许多人已经尝试过了的。
德鲁克特别强调创新的简单易行。他指出,任何一项创新如要行之有效就必须简单明了、目标明确。如果不够简单,就无法操作。实际上,一项创新所能赢得的最大赞誉莫过于人们说:“这太简单了,为什么我就想不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