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过几天,密云县新城子镇塔沟村2008届大学生村官田俊平三年服务期即将期满,按照国家规定,就要离开现在的岗位了。可小田已经在村里创建了柴鸡养殖合作社,就这么放下自己的合作社离开真是心有不甘。不光是小田,对于其他村官也有些左右为难,因为他们在这三年里,或者创办了专业合作社,或者承包了山场果园,如果合同期满离开的话,那么自己在村里的“事业”就会半途而废了。
针对大学生村官的这一状况,密云县人力社保局在走访调研后,推出了今年期满大学生村官的续聘政策。该政策明确规定:已经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并有实际效果的大学生村官可直接续聘。确定为续聘人员的,与镇政府续签三年劳动合同,工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待遇与本人第一合同期的第三年相同。这一政策极大地鼓励了那些想为农民干事、正为农民干事的大学生村官们,他们可以继续留在农村,为“三农”服务。
今年年初,密云县制定“大学生村官工作职责量化考核办法”。该办法鼓励大学生村官创办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支持村官承包山场、蔬菜大棚、果园等进行创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