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发牌过程充满了不明确、暧昧、揣摩,甚至还有流言与暗算,这给本来各有算计的阿里董事会成员带来了不同的、随时在变化的风险与机会。
支付宝是一连串事件。
简单地说,一条线索是最近五年来一直盘旋在中国第三方支付企业头上的牌照悬念,一条线索是阿里巴巴四人董事会里的利益博弈。支付业形势的发展、中国对外资态度的变化、雅虎与阿里这几年的彼落此兴、阿里管理团队诉求的转移……这些因素皆在左右这两条线索的拧合及走向。
最终的结果:阿里巴巴管理团队以为了夺取中国央行颁发的第三方支付牌照之名,单方面剪断支付宝与母公司阿里巴巴集团的脐带。
先来看第一条线索。出于对自身外资身份敏感性(雅虎与软银在阿里集团各占43%与29.3%股份)的考虑,2009年7月24日,阿里巴巴董事会以纪要形式授权管理层通过股权结构调整来合法获取支付牌照。此前的6月1日,开曼群岛注册的阿里巴巴的全资子公司alipay已将70%股权转让给马云(微博专栏)和谢世煌全资拥有的浙江阿里巴巴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简称浙江阿里巴巴),alipay与浙江阿里巴巴保持“协议控制”(即VIE)关系。
2010年6月21日,央行起草了5年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又称“二号令”)出台。其中规定:公司若有外资成分,须报国务院另批;2011年9月1日前,未拿到支付牌照的公司将不再允许办理支付业务。2010年8月6日,alipay将支付宝剩余的30%股权转让给浙江阿里巴巴。
对于这两次转让,孙正义和杨致远“都同意了”(马云说)。毕竟,行业通行的协议控制方式依然能够保证外资股东的权益。但是,2011年1月26日,央行发传真函件要求支付宝声明是否有协议控制,是事态的转折点。阿里巴巴方面始终没有向《中国企业家》出示该函件,不过根据本刊记者采访,几位支付企业负责人均证实他们也收到过该函件,确有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