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福州市日前出台通知,将采取10项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根据通知,福州市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企业吸纳和储备高校毕业生,可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凡聘用和储备本地生源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数量且与新聘高校毕业生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在3年内由企业所在地政府给予企业适当补贴。
福州市积极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其他形式小额贷款贴息政策,贴息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5万元,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给予全额贴息。
同时,福州市将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和选聘生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落实好到基层服务的高校毕业生助学贷款代偿、生活补贴、工龄计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创业扶持以及为参加研究生考试、公务员考试和事业单位补充人员考试的毕业生加分等政策。
福州市还采取了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公共服务:对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给予重点扶持;放宽高校毕业生落户条件;挖掘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吸引优秀师范类、医学类高校毕业生来榕就业;加强就业教育引导等措施,为高校毕业生创造就业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