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城乡妇女创业就业可获最高额度为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合作组织的贷款总额则可达到150万元。8月5日,市财政局、妇联、人社局和中行葫芦岛支行联合下发《关于完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推动妇女创业就业工作的通知》,为广大妇女致富提供优惠政策。
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对象为身体健康,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妇女,主要包括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下岗失业人员、现役军人家属、残疾人、择业期限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外出务工返乡创业人员无不良信用记录,从事个体经营或合伙经营自筹资金不足的人员。对符合条件从事微利项目的城乡妇女,发放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为5万元;对符合条件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城乡妇女,可按人均最高贷款额度5万元,总额不超过150万元。贷款期限为两年,可展期一年,展期不贴息。
对从事微利项目的申请人发放的小额担保贷款,在规定的贷款额度和贴息期限内,其贷款利率可在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由财政按实际贷款额度和计息期限计算予以全额贴息(包括利率上浮后增加的利息)。微利项目包括:家庭手工业、种植业、养殖业、修理修配(汽车修配除外)、图书借阅、旅店服务、餐饮服务、洗染缝补、复印打字、理发、小饭桌、小卖部、搬家服务、钟点服务、家政服务、社区卫生保洁服务、社区商业服务网点、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婴幼儿看护和教育服务、残疾儿童教育训练和寄托服务、养老服务、中介服务、咨询服务、病人看护、幼儿和学生接送服务。
据悉,贷款申请人需向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方式分资信担保和抵押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