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意见》,《意见》从税收政策、土地政策、管理体制、融资体制、技术应用、农产品物流、监管创新等方面进一步明确加大对物流业的支持力度,物流企业上市和发行企业债都将获得政策支持。
事实上,早在今年6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了进一步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的八项措施。“意见的出台,对物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措施也更为细化。”方正证券物流行业分析师王涛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说。
据了解,《意见》从九大方面提出了物流业的细化鼓励政策措施。《意见》提出,要切实减轻物流企业税收负担,完善物流企业营业税差额纳税试点办法和扩大增值税改革试点;加大对物流业的土地政策支持力度,科学制定全国物流园区发展专项规划,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优先安排农用地转用的物流企业用地的部分;进一步降低过路过桥收费,逐步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降低偏高的高速公路收费标准,撤并不合理的收费站点,调整挂车交强险征收政策;加快推进物流管理体制改革,打破物流管理的条块分割,适当放宽对物流企业资质的行政许可和审批条件,改进资质审批管理方式,鼓励物流企业开展跨区域网络化经营,合理规划口岸布局,改善口岸通关管理,提高通关效率,促进国际物流和保税物流发展,尽快完善物流调查统计和信息管理制度等。
资金和技术是物流业发展的重要环节。《意见》强调,加强物流新技术的自主研发,重点支持货物跟踪定位、无线射频识别、物流信息平台、智能交通、物流管理软件、移动物流信息服务等关键技术攻关,适时启动物联网在物流领域的应用示范;加大对物流基础设施投资的扶持力度,对重点物流企业和物流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给予必要的资金扶持,积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物流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提高对物流企业的金融服务水平,完善融资机制,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上市和发行企业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