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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三支一扶”工作力促15....
来源: 暂无来源 作者:admin更新时间:2012-07-07

签订用工合同、办理社会保险、提高生活待遇、明确加分政策,今年我区(宁夏)在“三支一扶”工作中创新突破,切实促进1500名高校毕业生稳定就业。

自2005年以来,我区已先后选拔4600名高校毕业生到23个山区县 (市、区)农村基层开展支教、支医和支农服务工作,成为广大农村尤其是山区缓冲缺医、师资等压力的“及时雨”。今年我区继续招募1500名毕业生参加 “三支一扶”计划,其中1400名毕业生支教、支农和扶贫,100名担任 “村官”。

今年我区通过采取召开座谈会,到乡镇用人单位实地考察和现场查看资料等方式,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凡 “三支一扶”毕业生服务的事业单位出现职位空缺或有相对应的自然减员需补充人员时,全部聘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毕业生;从2009年起, “三支一扶”毕业生到乡镇事业单位服务满一年后,在现岗位空缺情况下,经考核合格,毕业生可与所在单位签订不少于三年的聘用合同,转为稳定就业; “三支一扶”毕业生在服务期间,由财政出资为其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毕业生走上新的工作岗位后,社会保险关系能够顺利转移接续。

我区提高“三支一扶”毕业生在服务期间的工作、生活补贴标准,由过去的820元提高到川区1000元、山区1200元。同时,鼓励用人单位以岗位津贴等形式额外给与“三支一扶”毕业生一定的补助,提高待遇水平。“三支一扶”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者,三年内报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给予加分,满一年加3分,满两年加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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