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日前出台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考核办法(试行),考核结果将作为大学生“村官”续聘、奖惩、选拔干部、招录公务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研究生、补偿学费和代偿助学贷款等重要依据。
据悉,江苏对大学生“村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平时考核重点考核大学生“村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任务情况以及在岗工作表现情况;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在每年年末或者第二年年初进行;聘期考核以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为基础,一般在聘期结束前一个月内完成。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4个等次。
江苏规定,大学生“村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的,每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对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并给予一次性奖金的奖励,在定向招录公务员考试和各类事业单位有空缺岗位需补充人员的,可享受优先录用政策。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予以解聘,引导其另行择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