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消息,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昨日宣布开放金融机构投资大陆创业投资管理公司。台“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局副局长邱淑贞表示,金融机构都表达了有意投资,预计最快下周开放申请。
据报道,台湾“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表示,金融控股公司直接间接持有的100%子公司,可投资大陆地区租赁及其他主管机关核定的“金融机构以外金融相关事业:,且持股要超过25%以上。
金管会近日宣布,这些创投公司可以投资的金融机构以外的金融相关事业又多1项,就是创业投资管理公司。
金管会解释,创业投资管理公司是以寻找创投资金案源来投资其他事业及资料收集等为主要业务,以收取手续费为收入来源,手续费是依照基金规模收取,比率大约是1%到5%。
规定同时强调,金融机构创投子公司投资的创投管理公司,不可以直接或间接投资创投公司、一般企业或者参与所管理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资。
据邱淑贞称,台湾的金融控股公司几乎都表达有意愿到大陆投资创投管理公司,预计最快下周开放申请,而根据大陆的相关规定,设立创投管理公司资本额为人民币100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