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每家处于创业期的互联网公司都能入沃尔玛的法眼的,何况这可能是一笔高达6亿美元的巨额资金。但在经历了半年多的谈判、价格完全谈妥的情况下,今年上半年刘强东还是选择了放弃以沃尔玛为首的这笔投资,转而接受成功投资了Facebook等明星互联网公司的DST为首的财团。
让他做出改变的并不是后者的投资金额(15亿美元)更高,而仅仅是因为沃尔玛要求协议中保留其进一步控制甚至完全并购的权利,而DST却采取了完全放手让他做主的原则。他一贯的原则是:“在创业中早期,如果丧失企业的控制权,不如把企业彻底卖掉!”
他不光自己这样做,还鼓动其他互联网的创业者们也这样做,并提出具体的方法,比如无法争取到50%的投票权,那就在协议中写明让创业者永远掌握董事会的大多数席位。他自己就是这样做的,目前普遍的预测是他的股份已经下降到了20%左右,但在上两轮的融资中,他通过协议牢牢掌握了董事会席位中的多数。
“如果投资人既不同意你控制股东会也不同意你控制董事会怎么办?那就使用最后一招—你要非常礼貌地告诉他一句话:请你出去!”对这一点沃尔玛应该已经领教了。
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他的管理风格(尽管他不一定认可):没有人敢挑战他的权威,整个公司就像一辆由他一个人牢牢控制的高速列车。不过换个角度,要成就每年200%-300%的增长,没有一个这样掌控一切的主心骨,也几无可能,尤其在互联网这样瞬息万变的行业。不错,也许京东商城的管理的确有那么一点“混乱”,但这种“乱”很可能是速度的必要条件。
但这种状态可能会伤害到其他高管的自主意识,今年以来就有几位高管离开公司,而高管的离去又可能影响更多相关的中低层员工的离去。不过面对速度的诱惑,总是会有新的血液踊跃加入进来,前百度高级副总裁沈皓瑜就是一例,他在不久前成为京东商城COO。而且这种流动的状态又客观上给刘强东的控制地位上了一道双保险:只有他才能驾驭这辆列车,从而不至于令其脱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