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河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今年全省高校毕业生共计30.5万人,目前签订就业协议的比例为67.5%,签约比例与去年同期相比基本持平。
今年以来,我省在加强针对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强化信息对接、完善市场调节机制的基础上,明确了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四条渠道”和“三项举措”。
“四条渠道”:一是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主要包括到村任职3000人,“三支一扶”计划1000人,特岗教师7000人,西部计划300人,就业见习10000人,预征入伍10000人,以上共计3.1万多人。对大学生到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对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以下农村基层就业并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高校毕业生,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二是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定额税收减免政策。三是鼓励骨干企业和科研项目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支持困难企业更多地保留高校毕业生技术骨干,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或职业培训补贴。四是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对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稳定6个月以上的,从当地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助。自主创业资金不足的,可享受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扶持。
“三项举措”: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和就业指导,加强了毕业生就业服务和信息服务,维护毕业生就业权益;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加强学生的技能培训,今年计划组织1万名高校毕业生参加见习实践;强化对困难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对困难家庭和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适当求职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
这些措施有力推动了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部门希望高校毕业生积极了解相关政策,踊跃参与,通过不同渠道解决就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