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两部委日前联合下发《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参股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办法》指出,中央财政资金通过直接投资创业企业、参股创业投资基金等方式,培育和促进新兴产业发展。
《办法》规定,每支参股基金应集中投资于节能环保、信息、生物与新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航空航天、海洋、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高技术服务业(包括信息技术、生物技术、研发设计、检验检测、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等)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领域。
此外,参股基金将重点投向具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或消化吸收再创新属性、且处于初创期、早中期的创新型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