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承认,作为皇台酒业的缔造者,张景发为了上市公司的MBO费尽心机。
从2003年12月武威鼎泰亨通(北京鼎泰亨通前身)隐瞒身份首次受让股权,及至2005年8月正式披露张景发与张力鑫的父子关系,再到2006年末大股东北京皇台商贸因为股权拍卖变身为第二大股东,由张力鑫控制的北京鼎泰亨通终于走上前台成为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其间每一步都安排得极为周密。
然而,上市后的皇台酒业的发展却一路磕磕碰碰,除却2000年之外上市10年来皇台酒业盈利能力一直很弱,4年巨额亏损之外,盈利的6年中净利润最多的也不足900万元。
从国有控股转为私人控股之后,皇台酒业的经营更是每况愈下,2007年和2008年连续亏损使得公司被深交所实行警示存在终止上市风险的特别处理,而这已经是皇台酒业的第二次“披星戴帽”。
2008年4月张景发因病逝世引发遗产纠纷更是进一步加速了皇台酒业的重组进程,张氏家族被迫放弃对于皇台酒业的控制权,新东家上海厚丰投资如愿入主。
尽管如此,此前低价买入的法人股如今已经实现了全流通,北京鼎泰亨通通过减持和股权转让已经赚得1.4亿元真金白银,这还不包括目前依然持有的122.79万股流通股(约合2700万元市值)。
父子间的股权交易
资料显示,皇台酒业于2000年8月份在深交所挂牌上市,其主要酒类资产来自于控股股东甘肃皇台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皇台集团”)。
然而,在上市次年皇台酒业的经营就开始出现滑坡,公司当年主营收入下滑了23.55%的同时,净利润仅录得191.45万元,如果不是依靠着投资收益、补贴收入和财政返还三项非经常性损益,公司当年将面临1090.94万元的亏损。对此,公司将其业绩下滑归因于白酒市场的竞争环境和国家执行了关于白酒复合计税的新政策。
当年11月,皇台集团持有的9101.756万股上市公司股份(约65.01%)划转给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北京皇台商贸公司(下称“北京皇台商贸”),股权性质依然为国有法人股。
为了配合这次股权划转,皇台集团以其拥有的位于甘肃武威的皇台大厦偿还其拖欠皇台酒业的债务。
据了解,截至2001年年中皇台集团欠皇台酒业约3922.68万元其他应收款,其中3342万元系皇台酒业为皇台集团垫付的银行借款;此次用作抵债的皇台大厦被作价6199万元,在抵顶债务之后的余额作为上市公司的负债管理。
接下来到2002年,虽然皇台酒业的主营收入依然维持在1亿元以上,但公司当年仅仅凭借着244.66万元的补贴才实现217.48万元的微弱盈利。
2003年,皇台酒业出现了高达1.16亿元的巨额亏损,而经过更正后的2002年年报的净利润同样为负值,这使得公司在2004年4月“披星戴帽”。在当年年报中上市公司将其归结于2003年上半年“非典”疫情和地方政府“两禁”政策。
值得一提的是,皇台酒业在2003年还对流动资产损失进行了处理核销,这是公司当年巨亏的重要原因。具体来看,大约1.28亿元的一次性核销包括无法收回的欠款带来的坏账损失6906.96万元、包装物淘汰积压形成的2603.8万元、产品问题形成库存商品损失925.3万元、盘点和质量检查发现实际库存较账面价值差额为2375.46万元——足见这家上市仅仅3年的公司管理之混乱。
那么为何皇台酒业选择了2003年进行如此大规模的资产核销呢?且看这一年年末的一起股权收购案。
2003年12月5日,皇台酒业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皇台商贸决定将其持有皇台酒业1011.9316万股(2002年年报10转增1股)中的4466万股(约占总股本29%)转让给武威鼎泰亨通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每股3.05元,转让价款合计约为1.36213亿元;12月19日,上述股权转让披露仅仅两周后就获得了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并完成了相关过户手续。
由于2003年尚未实现股权分置
改革,一般来说法人股的转让以净资产作为比照标准,而截至2002年末皇台酒业每股净资产约为3.31元,这显然远高于3.05元/股的成交价格;而2003年的巨额亏损则使得公司净资产一举下降至2.15元/股,而截至2003年三季度末已经出现4000多万元亏损的皇台酒业每股净资产已经变为2.66元;这样看来,武威鼎泰亨通股权转让表面上还给予了国有股东北京皇台商贸一定的溢价。
需要指出的是,根据上述股权转让公告披露,武威市国有资产管理局通过皇台集团持有北京皇台商贸97.83%的股权,而剩余2.17%的股权则由上海古鹤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下称“上海古鹤”)持有;而在此前,皇台酒业股权从皇台集团划转出时,北京皇台商贸为前者的全资子公司,这意味着由两名自然人控股的上海古鹤入股北京皇台商贸是2002-2003年的事情,但上市公司并没有对此进行披露,上海古鹤实际上间接持有皇台酒业约2170万股,当时约合市值1.16亿元之多。
这还不是事实的全部。
2005年8月27日——在上述股权转让完成近两年之后——皇台酒业突然公告称,北京皇台商贸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张景发和持有武威鼎泰亨通98%股权并出任法人代表的张力鑫为父子关系。而在此前的股权收购公告中,皇台酒业声称“鼎泰亨通及其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与北京皇台商贸、皇台酒业的董事及高管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事实却是,2003年北京皇台商贸的实际控制人皇台集团进行改制时,为获得职工安置资金,遂将其持有上市公司股权进行转让;而受让方武威鼎泰亨通的实际控制人张力鑫却是皇台集团和上市公司董事长张景发的亲生儿子。
对此,皇台酒业仅仅表示由于“工作人员的失误”就将其责任推卸得一干二净。殊不知,如果当初披露了这一层极为重要的关联关系,国务院国资委是否会在短短两周内完成股权转让批复?
控股股东的被动切换
其实,对于皇台酒业来说,其不仅仅是没有在2003年12月份上述股权转让中如实披露张景发和张力鑫的父子关系;更为重要的是,武威鼎泰亨通收购上市公司股权的资金也并非来自于其主要出资人张力鑫,而是来自于其父亲——当时担任皇台集团和上市公司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的张景发。
这得从一起官司说起。
记者调查获悉,2008年4月,皇台酒业原董事长张景发去世;然而其子女们却就其遗产继承问题出现纠纷,并在2009年7月将遗产继承官司诉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根据北京市二中院2009年的判决,虽然张景发去世时其仅持有北京鼎泰亨通40%股权,剩余60%股权由其子张力鑫持有,但最终法院认定北京鼎泰亨通100%股权均归张景发所有,理由是在2003年7月份张力鑫以土地和其他资产作价1.495亿元对武威鼎泰亨通增资的实物资本“均为张景发所有”。
这意味着,张景发一手导演了在2003年12月份进行的股权收购,首先以其拥有的土地和实物资产对武威鼎泰亨通进行增资,只不过使用了其儿子张力鑫的名义,而后将其担任董事长的北京皇台商贸的部分股权转让给武威鼎泰亨通;值得一提的是,此时张景发的另一个儿子张力党正担任北京皇台商贸的控股股东皇台集团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的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