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人士认为,应进一步解决国有创投激励机制和国有股划转等突出问题
“国有创投和民营创投本应该在一个起跑线上公平竞争,但由于体制上的约束,国有创投的竞争力难以全部发挥。”湖南高新创投集团董事长黄明直言,“国有创投缺乏市场机制主要体现在内部薪酬制度方面,虽然我们一直希望遵循多劳多得,但事实是多劳者不一定能多得,这个问题在国有创投一直没有得到很好解决。”
作为一家大型国有创投的负责人,黄明对国有创投体制上的弊病深有感触,他认为这些弊病导致国有创投难以激发员工的全部动能。另一家国有创投负责人也直言,由于现在激励机制不到位,还不敢把分支机构设在省外,因为担心外地创投会挖人。
解决激励机制首当其冲
中国创投行业已进入“春秋战国”时代,群雄并起。统计显示,2009年首次公开发行(IPO)重启至9月7日,共有834家公司上会,660家上市,平均每周有7.5家公司上会,平均每周发行新股6只,过会率达到82%。在IPO一片繁荣的背景下,本土国有、本土民营、外资、合资创投都进入了高速发展时期,创投行业的竞争白热化,行业每年都保持着30%以上的淘汰率。
深圳创业投资同业公会秘书长王守仁认为,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国有创投的激励机制不足是短板,人才是创投机构的资源,但人才流动是市场主导的,国有创投往往成为投资经理的培训学校。一位国有创投内部人士告诉记者,由于体制上的约束,他们已经3年没有拿到绩效奖金。“大家的积极性都受到了很大影响,但是都还怀着希望。如果以后连希望都看不到,估计整个团队都会散。”上述人士表示。
黄明认为,国有创投应当实行“下不保底,上不封顶”的薪酬管理制度,直接和绩效挂钩,水涨船高。这样团队才有风险压力和工作积极性。
达晨创投是国有创投改制比较成功的机构,达晨创投总裁肖冰认为达晨成功关键在于激励机制的转变。“达晨做了制度上的革新,管理公司和投资团队都有一定的股份,在整个利益安排上,达到了股东、团队都比较满意的局面。达晨创投目前还处于国有创投和民营创投之间的特殊体制,还需要进一步改制,因为市场化的机构激励机制更到位,在吸引人才上更有竞争力,发展得更快。”他说。
跟投机制是创投行业的惯例,一方面有利于防范从业人员的道德风险,另一方面可以激发从业人员的激情。黄明表示,目前没有正式文件允许国有创投这样做。“我是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按照行业惯例,我也应该跟投,但是现在不行,我们跟投的话会与反腐败、廉政从业相违背。”黄明说,“但从创投行业的特点来看,如果个人从企业获得了利益,可能会误导创投去投资,但如果有跟投机制,项目亏了的话个人也会遭受损失,所以跟投机制是防范道德风险的有力措施。我认为防范腐败要在机制上把防腐败措施融入到市场机制中去,这样才能构筑坚实的防腐防火墙。”
竞争“不在一个起跑线上”
去年10月26日,财政部联合国资委、证监会和社保基金理事会发布《关于豁免国有创业投资机构和国有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国有股转持义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对此前的《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进行修正。《通知》规定,应当同时符合3项条件的国有创业投资机构和国有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投资于未上市中小企业形成的国有股,可申请豁免国有股转持义务。这三项条件为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营业额)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业内人士认为,该豁免办法还应当考虑创投机构的运作特征和投资的实际情况,作出进一步修改。
黄明认为,国有股转持政策限制了国有创投的快速发展。首先,创投机构做投资时一般会采取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相结合的组合,如果只单一投资早期项目,因其退出周期太长、早夭风险大,创投机构现金流将难以为继,不能循环发展。其次,社保基金是全民公益基金,仅由上市公司的国有股东来尽义务显然不妥。“按照这个政策,国有创投做得非常好,帮助企业成功上市,就需要缴纳较多资金;但如果投资的企业做得一般,没有上市,只是挣了不多的钱,就不用多缴。这样显然有失公平,也会挫伤机构做好项目的积极性。此外,国有资本来源于不同预算级次的财政,从下级财政划转上级财政与现行‘分灶吃饭’的财政政策不相吻合。”
黄明还表示,国有股转持政策规定的转持比例也不合理,即使规定要转持,在比例上也应该做出合理安排。如果一家国有创投投资的企业要上市首次公开发行5000万股,若国有创投投资500万股,按照现在的政策,国有创投需要将全部的500万股划转给社保基金;若国有创投机构只持有400万股,那么全部划转也不够。“我认为应该按照机构所持实际股权计提划转比例。”他说,创投是个朝阳行业,国有创投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举的情况,对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很重要的作用,因此,应该给国有创投创造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内外部条件,使其健康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