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就业是一项社会性事业,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率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为了积极应对今年严峻的就业形势,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青海省各高校积极行动起来,想方设法采取措施,加大就业指导、创业就业教育,全力以赴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与此同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人才交流中心、工商、税务、工会、团委、妇联……社会各界纷纷采取各种举措,为高校毕业生搭建就业平台。
青海省各高校将就业工作纳入学校的重要议事日程,从办学定位、人才培养模式和学校发展战略的高度来统筹考虑毕业生就业工作。省属本科院校和高职院校均成立了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专门机构,将职业生涯规划就业指导课或就业指导讲座列入教学计划,采取多种形式,对毕业生进行正确的引导,帮助树立“先就业,后择业”的观念,使学生能够以充足的准备和良好的心态进入职业生涯。有些学校还建立了就业工作分级管理制度、奖惩制度等,发动任课教师、学生及学校社团组织参加就业工作,搜集就业信息,举办专场招聘会,推荐学生就业。
青海大学为促进毕业生就业,对学校就业办公室进行了调整,充实力量,并投入30余万元,加强对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对毕业生真心帮助,热心服务,精心指导。
青海师范大学以“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为了学生一切”为宗旨,从完善服务体系、健全规章制度、发展就业基地等五个方面积极主动做好学生就业指导和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把中央和省委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努力促进大学生就业。
青海民族大学主动出击,在省内外广泛搜集用人信息,重点针对各类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和岗位需求潜力较大的行业,努力寻找和开发学生就业空间。开展“送岗位进校园”活动,积极为用人单位和学生搭建选人用人平台;开展“就业导师”帮扶活动,特别是组织教师与就业困难毕业生结成“一对一”帮扶对子,疏导学生就业心理。
青海省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畜牧职业技术学院、警官职业学院等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定位日益贴近社会需要,树立了针对市场设专业、针对需要定课程、针对岗位练技能的教育教学理念,分别建立了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和顶岗实习制度,使得绝大多数毕业生能够找到较为满意的灵活就业岗位,有效缓解了就业压力。
与此同时,为做好青年创业服务工作,团省委联合各类企业、事业单位,于3月11日建立了青海省首批90个“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4119个“全省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岗位”为高校毕业生敞开了怀抱。
为了积极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搭建平台,青海省人才交流中心于3月7日举办第九届人才交流暨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洽谈会,共有220余家用人单位提供就业岗位5100余个。
今年以来,青海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省人才交流中心联合各高校共举办了10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洽谈会;各高校也举办各类供需洽谈会近百场;5月23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经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工商局、省总工会、省工商联联合举办“青海省2009东西部就业岗位对接暨高校毕业生就业洽谈会”,除5月23日在西宁市新宁广场举办大型招聘活动外,还于5月24日安排部分省内外用人单位到青海大学、青海师范大学、青海民族大学举办高校毕业生就业专场招聘会,提供近万个招聘岗位。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我省部分大中专院校、创业培训机构于4月11日启动了“创业培训进校园”活动,帮助和引导大中专毕业生有准备、有针对性地实施创业。
在5月11日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人才交流中心与省有关高校、企业共同举办的全省高校毕业生“岗位见习促就业”启动仪式上,青海金诃藏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25家单位被命名为“青海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今年即可接收1000余名大学生实习、见习。
青海省妇联于4月中旬联合省属各高校,举办现代女性大讲堂——促进女性就业创业论坛,深受高校女大学生欢迎。
青海省工商局今年新出台9项措施,从降低市场准入成本、实行大中专毕业生首次创业“零收费”、放宽住所(经营场所)限制、提供“绿色通道”等方面,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服务。
近日,青海省总工会也提出5项具体措施,为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助力,保障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工程顺利实施。
青海省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都在积极倾力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开展服务,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良好局面。相信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高校毕业生就业不再成为社会难题,每一名毕业生都能够找到适合自己的就业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