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上海市教委获悉,2009年本市中职校专业奖励政策已经公布。凡报考列入本市2009年中等职业学校实施专业奖励范围的招生学校、专业(工种),可享受每人每学年1600元至3000元不等的奖励。
据悉,此次列入专业奖励范围的专业,都是本市经济发展急需、紧缺,产业、行业需求相对稳定并且以培养一线实际操作技能为主的专业,相关专业基础条件比较好、专业设置稳定、连续招生三年以上,至少有一届毕业生且就业率98%以上。另外,纳入2009年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的涉农专业(园林、园艺和畜牧兽医),从今年起,列入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除学费范围。
据了解,凡符合有关报考条件的农民工同住子女,可享受专业奖励政策。其中,列入专业工种目录的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的新生,每人每学年按3000元奖励,非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的新生,每人每学年按1600元奖励。
根据规定,报考专业奖励的考生在初中期间的综合素质评价意见应达到良及以上。凡获得市或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少先队员等称号的考生,可破格录取;纳入专业奖励人数范围内,可享受专业奖励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