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自治区昌吉州高度重视推进当地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积极采取6项措施,全面提高办学水平和培养质量,同时要求所属职业院校认真贯彻“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方针。六项措施具体是——
一是强化合作办学。大力支持当地职业院校与北方交通大学、天津大学、天津职业技术学院、山东大学等国内名校联合办学,积极引进澳大利亚和马来西亚、哈萨克斯坦等国外教育资源,与福建、山东等省的国家级和省级重点职业中专学校签订了22个联合招生的办学协议,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二是创新办学体制。昌吉州实行了新的招生制度和以学分制为重点的弹性学习制度。扩大职教招生对象覆盖面,取消了年龄、户籍等限制。在中职教育中实行了“半工半读,工学结合”的办学模式,加强了职业教育的实践性,促进了职业教育与社会需求和经济发展的紧密结合。
三是抓好专业建设。按照“职业教育就是就业教育” 的思路,以“基础知识够用,就业技能过硬”为目标,瞄准社会急需的专业和技能,对十几个重点专业的课程内容进行了修订,组织编印了反映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和适合本地区经济发展及农村需求的致富技能实用技术培训教材,使人才培养的定位与用人单位的需求相吻合。目前全州已设有高职专业27个,中职专业59个。
四是力促学生就业。通过实施“五大融合”战略(即“学校与企业融合”、“老师与师傅融合”、“学生与工人融合”、“教学与生产融合”、“理论知识与职业技能融合),实现学校培养目标与用工岗位的“无缝对接”,使毕业生在区内外数十家大中型企业实现就业,就业率达95%以上。
五是探索培养新模式。鼓励各职业学校与用人单位采取“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如:昌吉卫校在全疆首创中等卫生职业教育订单式人才培养模式。学校和医院按照“录取、培养、就业”共同负责的原则签下“订单”,学生录取由双方共同制定标准,包括录取分数、面试条件等内容,录取后由医院与学生签订就业协议,学校负责培养,医院负责对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安排就业。
六是落实就业准入和持证上岗制度。昌吉州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和就业准入制度的通知》精神,坚持“先培训,后就业”原则,积极推进就业准入和持证上岗制度,在中职生中试行了职业技能鉴定制度。
以上六条措施,有力地推动了昌吉州职业教育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