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在济宁市职业教育跨越发展会议上,有关方面表示,为给济宁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济宁市将构建"政府推动、经济促动、学校主动、校企互动"的职业教育格局,建立和完善与市场需求、劳动就业紧密结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结构合理、形式多样、灵活开放、自主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2009年也因此被济宁市确定为"职业教育年"。
关键词一 做大“龙头”
为提升办学实力三职校升级改造
据了解,济宁市将以发展高等职业教育为主,重点建设和完善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山东省贸易职工大学和济宁技术学院。
济宁职业技术学院:新增用地210亩,将重点建设发展机电、汽车、建筑、 现代农业等骨干专业,明年完成扩建和实训基地建设工程。
山东省贸易职工大学:整合组建的山东省贸易职工大学新校规划占地1022亩,建筑面积40万平方米,目前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的一期工程全部完工,二期工程将于明年5月底竣工,暑假后学校将整体搬入新校,并争取改建为山东工程职业学院,2010年完成全部建设任务,重点建设发展煤炭化工、数控加工、商贸物流、文化旅游等骨干专业。
济宁技术学院:进一步加强济宁技术学院基础能力建设,2009年争取改建为济宁技师学院,重点建设发展机械加工、电气工程、生物化工等骨干专业。
与此同时还将推进曲阜远东职业技术学院、山东工贸职业学院的建设和筹建工作。
同时依托济宁职业技术学院、山东省贸易职工大学、济宁技术学院,建设完善3处装备标准较高、资源共享的综合性实训基地。重点建设机械制造、煤电化工、生物工程、建筑信息、医药食品、纺织服装、商贸物流、文化旅游、现代农业、家政服务10大类、20个国家级、省级专业实训基地。
实训基地建设实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坚持教学与生产相结合、实训与技能鉴定相结合的原则。其中,理工类职业学校的实训设备资产达到生均4000元以上。
此外,济宁市还将重点建设县级职教中心,实施“2513”建设工程。即按照占地200亩以上,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实训设备价值1000万元以上,在校生规模达到3000人以上标准规划建设。建设任务将在2010年底前完成。
关键词二 改革办学体制
培训“订单学生”激活职教市场
记者从济宁市职业教育跨越发展会议上了解到,今后,济宁市各类重点企业都将向职业院校开放,为职业院校的学生和教师提供实训场所和设备,并支付合理的实习报酬。
同时加快推进职业教育培养模式由以传统的学校和课堂为中心向校企合作、工学结合转变,鼓励行业、企业与职业院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
创新校企合作模式,以骨干职业院校为龙头,选择部分规模以上骨干企业参与,建立一批与济宁市主导产业、现代服务业相匹配的职教集团,推动职业教育集约化发展。
同时,建立学历文凭与职业资格并重的教育培训制度和用人制度,推行技术工种岗位劳动者持证上岗制度。在全市职业院校中,全面实行“双证互通”,用人单位招录职工,从取得职业学校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中优先录用。
关键词三 政策“绿灯”
财政人事用地都向职校倾斜
据了解,济宁市将全面推行公办职业院校教职工全员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支持职业院校面向社会聘用工程技术人员、 高技能人才。允许职业院校根据专业建设需要采取简化程序、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部分特别优秀的高技能人才;同时,严格控制非教学人员进入职业院校。
为了优化职业院校建设发展环境,济宁市将在2009年起连续五年,市、县两级财政都设立职业教育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县级职教中心建设、国家和省拉动内需执教项目经费配套以及创建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国家级示范校、省级骨干示范专业的奖励。
此外,国土资源部门在安排土地征用计划时,要优先保障职业院校建设用地,其非营利性教育设施用地实行政府划拨。国土资源、规划、财政、人事、人防、建设等部门对职业院校基本建设项目涉及的有关规费,按照“能免就免、能减就减、能缓就缓,不得不收的按最低限收取”的原则办理。
为提高职业院校的教学水平,济宁市还将加大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师、实习指导教师培训力度,并要求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每两年至少有两个月以上时间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进行实践锻炼,否则不予晋升高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