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职业教育的核心内涵
界定概念的关键在于揭示其内涵。由于教育概念的内涵是极为丰富的,我们这里只揭示其最主要的核心内涵。参照新版ISCED中有关5B的说明,笔者理解高等职业教育的核心内涵应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教育对象
ISCED5B的生源,是完成ISCED3B或ISCED4A课程者。所以进入高等职业教育者,其理论基础并不一定要求达到完全高中毕业,但其高中阶段的课程应侧重职业导向,强调专门学科;纯为就业作准备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要升入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则可通过补习过渡课程实现。因此,高等职业教育的教育对象应考虑文化理论基础与职业实践基础两方面的要求。当然,高等职业教育的招收对象面可以扩大到整个高中阶段(第3层次教育)的各类不同学校的毕业生,但重要的是必须首先切实抓好各类不同生源各自的补习阶段(第4层次教育),缺啥补啥。
2、培养目标
主要是使求学者获得某一特定职业或职业群所需的实际能力(包括技能和知识等),提供通向某一职业的道路。由于5B的课程计划属介于普通学科型和直接就业型之间的中间型,其培养目标也就相应地介于学科研究型和直接操作型之间的中间技术型。由于培养目标是最重要的核心内涵,后面还将具体展开专作着重分析。
3、学习年限
5A的累计教学持续时间从理论上讲至少相当全日制3年,但标准学制是4年或更长些;而5B至少有相当全日制2年的持续时间,但通常为2至3年。5B通常比5A短些,但这并不是说5B就仅仅局限于较短的学制,事实上5B的学习年限也如5A一样有5种需要考虑的学制;(1)2年和3年以下;(2)3年和4年以下;(3)4年和5年以下;(4)5年和6年以下;(5)6年以上。如实行学分制则需将时间与强度合计后作出比较。可见,高等职业教育的学习年限应视具体专业要求不等,虽然强调2~3年的短周期,但并不仅限于此而也应按专业需要考虑较长的学程。
4、授予学历
由于新版ISCED第5层次将原版中的专科、本科及硕士几个层次合一,故高等职业教育也应同普通高等教育一样根据不同的学习年限而有多个学历层次,至少应包括本科和专科两个层次在内,而不是仅仅局限于单一的专科层次,更不是比普通专科再低一层的补充学制。我国目前的高等职业教育一般仅限于专科学历层次,而对本科层次的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无论是决策层还是操作层认识都普遍不足,这一问题在明确了高等职业教育的定位与内涵之后应予解决。
在上述四方面的核心内涵中,最关键的应是培养目标。某一类型教育的培养目标必须与社会人才结构体系中的某一系列和层次的人才相对应,也就是说,对应应该是与某一特定的区域相对应,不能与若干间断的、不连续的区域相对应。否则,不仅不符合国际教育标准分类,而且更重要的是难以明确地表述高等职业教育的地位和作用,最终必然导致对高等职业教育概念理解的混乱。由此可见,要想严格界定高等职业教育的概念,除了必须采用一种较为公认的来自教育内容的分类标准外,还必须采用一种较为公认的来自教育外部的人才结构及分类理论,以与高等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相互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