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于1997年5月重新组建了全国性的职业教育审议会。这一机构改革的重大变化是:将这一权威审议机构的成员由原来的三方代表:中央政府(劳动与社会保障部、教育与文化部)、工会、雇主协会,增至为四个方面,即吸收了地方或自治政府参加。新成员由每方各派出19人组成,对涉及全国职业教育发展的重大决策问题进行投票表决。审议会每四年改选一次,主席由劳动部和教育部每年轮流担任。这就保证了在职业教育重大决策问题上能考虑各方面的意见,并在协调的基础上采取一致行动的可能性。
新成立的审议会的首要任务是:制定第二个国家职业教育发展规划,以培养跨世纪的职业人才。这一规划的主要内容有六个方面:
(1)建立能够沟通普通教育、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之间的有效渠道;
(2)改善和发展正规的职业教育,关注社会不利群体的职业培训;
(3)强化企业与培训机构之间的联系,确保在职人员继续教育的效率;
(4)构建灵活的职业教育管理机制,以适应变化迅速的就业机构;
(5)提高和确保职业教育的质量;
(6)继续制定职业教育的法律法规,以保证所培养的人才具有适应企业需求的职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