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麦的职业教育介于德国和北欧模式之间,理论课学习多于德国,而企业实训则多于瑞典。例如,丹麦把60%~75%的时间用于企业实训,而瑞典仅占15%。丹麦职业教育有三个显著特点:
①实行工学交替制。学生2/3时间用于在企业接受实训,1/3在学校学习文化和理论课。学生在企业接受实训前需要同企业签订学徒合同,按照合同规定,学生在实训期间享受学徒工资,一般为熟练工人的40%;
②职业技能学习和文化课学习并重。文化课程学习约占33%,选修课占到1/6。而且丹麦职业教育制度可以灵活地提供各种接受职业教育的机会,允许学生根据水平和兴趣爱好选修不同层次水平的课程;
③产教密切合作。社会合伙人(雇主与工会)同地方当局的代表一道组成学校董事会,任命职业学校校长,监督校长工作,批准学校预算。社会合伙人参与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及新课程的设立,向学校提供实训基地,接收学生学徒。社会合伙人的参与介入使职业教育办学有了更强的针对性和适应性,从而增加了办学活力,密切了职业教育与劳动力市场的关系,满足了劳动力市场的需求。
为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劳动力市场的需要,丹麦对职业教育的办学形式和内容、教学、专业设置和课程等方面进行了改革,并有重要举措。
一、调整专业目录,拓宽专业口径。
二、增加学制弹性,实行分阶段培训丹麦的职业教育课程学习分为两个主要阶段:基础学习阶段和专业学习阶段。
三、积极推行模块式课程为改革课程组织形式,该计划提出了在全部职教课程中划分出若干单元的模块式课程。其主要特点是有助于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加学习的灵活性,建立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之间的联系,认证部分学习结果,从而使学生能根据就业需要和个人兴趣随时转换专业方向。为了方便学生按个人学习计划选择不同的模块课程,学校负责提供全部的模块课程目录。
四、制定个人学习计划和建立学生教育文件夹.每个参加职业教育的学生,都要制定一份个人教育计划,学生制定学习计划时,学校要为他们提供具体指导。学习计划内容主要包括基础阶段和专业培训阶段的课程和修业时间,在企业的实训及时间,以及为完成全部专业培训学生需要参加的补习课程等。在学习过程中,还可酌情对学生的个人教育计划进行调整和补充。与此同时,学校还为每个学生建立了教育文件夹,其中包含了学生在接受专业培训期间所有的重要材料,如个人教育计划、考试成绩单、学生的资格与能力评定,企业实训记录、教育部的有关培训文件和具体的课程规定、学徒培训合同等。不难看出,学生教育文件夹是一份重要的档案材料,它既可完整地记录学生整个职业学习与培训的情况,又可提高学生和企业对实训的重视程度。学生结业后,学校将把教育文件夹交由学生自己保管。
五、实施双资格和部分资格制度.为了增强职教的吸引力,提高职教的地位,丹麦采取措施,努力实现职教与普教等值,企业培训与在校学习等值。
六、加强教师在职培训
七、建立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