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7月份至今,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民政局、财政局、团委等5部门联合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经过资格审查和统一考试,在市区择优录用了1000名高校毕业生,现已全部安排到有关街道办事处或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的公益性岗位。
据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青岛市生源高校毕业生约5万人,加上往年未就业毕业生2万人,总数近7万人。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最近,市财政从就业专项资金中专门拿出1500万元,有关部门密切协作,在市内四区开发了1000个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安排他们到街道或社区,从事公共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保障监察、青少年社会工作及其他社区管理和服务工作。
考虑到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是一种过渡性就业岗位,青岛市规定: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从业人员到期后要退出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在从事公益性岗位期间,可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考或通过市场求职择业,被其他单位招用的,可以随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青岛市规定毕业生从事公益性岗位期间,享受一定岗位综合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商业综合保险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