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北京)日前出台政策,进一步明确了对大学生“村官”的培训和考核要求:今后大学生“村官”上岗前培训不能少于80学时,工作三年内培训不应少于200学时。
市委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厅日前联合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工作的意见》提出:本市将把大学生“村官”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每年按1%和10%的比例选拔大学生“村官”分别进入市级和区县培训机构学习。
《意见》首次明确大学生“村官”的考核内容包括其德才表现、履职情况、自我要求和工作实绩,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对出现考核不称职或有两次基本称职记录,或严重违反工作纪律的,应予以辞退;而合同期满的大学生“村官”考核合格,根据本人和行政村的双方意愿可以续聘,每个聘期一般为三年。续聘期间工资待遇与上一个合同期的第三年相同,即平均月薪3000元,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逐步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