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教育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在京联合召开视频会议,部署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政策工作。
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指出,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工作是一项惠及人民群众的德政工程和民心工程,对于落实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促进教育公平和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张少春全面解读了《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工作的意见》的政策要点,就免学费的范围和标准、免学费的补助方式、民办中职免学费、中央财政对地方的补助标准和分担比例、《意见》与地方已出台政策的衔接、免学费工作与推进中职办学模式改革相结合等6个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解读。
张少春强调,各省区市财政部门要在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密切协作,抓紧制定免学费实施方案;要落实经费责任,加强资金管理;要规范收费行为,强化监督检查;要加强学校管理,做好基础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良好氛围。
教育部副部长鲁昕指出,实施中职免学费政策,是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促进教育公平的有效手段,有利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产业升级,有利于促进现代农业的发展,有利于优化教育结构。要改革职业教育办学模式、培养模式、教育教学模式和评价模式,创新教学环境、专业设置、教材应用、教学方法、队伍建设和管理制度,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全面提高中等职业教育质量,让国家满意、人民放心。
她强调,各省级教育部门要配合财政部门制定并落实生均经费拨款标准,保障职业学校办学经费;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中等职业学校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明确免学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积极落实国务院精神,安排好免学费补助资金;加强学校管理,做好基础工作;加强部门合作,狠抓监督检查,努力办好涉农专业,为发展现代农业培养人才。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王晓初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做好技工院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工作提出要求。他说,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技工院校免学费工作的责任感。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调,落实配套资金;强化工作管理,规范发放程序;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
会议主会场设在教育部,参加人员有财政部、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分会场设在各省区市教育厅(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省财政、教育、发展改革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以及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
据悉,12月14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教育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了《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免学费的对象、范围、补助标准、资金来源等具体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