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为严格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并为中职生助学打好基础,河北省教育厅日前规定,无论是在省级还是在市、县两级注册的中职生学籍,今后都将在省、市两级教育部门分别备案。中职学校虚报在校生数量骗取资助金将予严肃查处。
近年来,国家对中等职业院校和学生资助力度不断加大,为便于资助和免费工作顺利进行,防止中职院校弄虚作假、虚报在校生数量,河北省教育厅要求:由省资助的中等职业学校(班),一律到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注册学籍。省资助的民办职业学校和市属5年一贯制高职新生在省教育厅注册学籍之后,还需到所在市教育局备案;由设区市、县资助的学校需到设区市教育局注册学籍,新生学籍注册结束后一个月内,还要将新生汇总数据总库及电子图像信息刻光盘报省教育厅备案。
因中职生学籍管理工作政策性、时效性强,涉及学生切身利益,河北省教育厅要求各学校须准确、及时、真实填报学生信息。因漏报、信息错误造成学生不能领取毕业证书,影响学生就业等,学校应承担责任。对弄虚作假骗取学籍和资助、免费资金的,将予严肃查处。情节严重涉及违法的,将追究当事人和学校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