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河南省政府下发了2010年1号文件《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攻坚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对职业教育的发展提出多项举措,同时要求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中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逐步免除学费。
据了解,河南省目前中职在校生已达183万人,居全国首位。根据该省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到2012年,全省职业教育(含技工学校)在校生规模要达到262万人,其中,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达到190万人,占高中阶段教育在校生规模的50%以上;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达到72万人。
为了使职业教育发展壮大,《意见》除了从经费上要求各级财政对职业教育确保经费支付到位外,还提出对民办职业学校,政府将给予土地、财政及教师工资等优惠政策。同时,对政府举办的职业院校设立的主要为在校学生提供实习场所并由学校出资自办、由学校负责经营管理、经营收入归学校所有的企业,对其从事合法项目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对职业院校建设过程中涉及该省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予以免收等。
另外,职业院校可按“定岗不定人”的原则,从企业及社会选调或聘请中、高级技能人才到职业院校任教或兼职授课。同时,还将实施职业院校优秀人才激励政策,2010年,在国家和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进行教授级高级讲师的评审试点,并在职业院校设置高级工程师、高级农艺师等相关专业的高级技术岗位。
为鼓励经济条件困难的学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意见要求中等职业学校每年应提取不低于事业收入5%的经费,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校内奖、助学金开支。鼓励各地政府、行业企业和社会团体设立中等职业学校奖、助学金,引导金融机构为接受中等职业教育的学生提供助学贷款。
有评论人士认为,学费一直是制约职业教育发展的客观因素,中等职业教育由政府来“埋单”,实行免费制度,毫无疑问是政府重视职业教育发展的体现,而这显然比空泛的口号更加容易使人看到政府部门为此所作出的努力。此举将使那些经济困难的学生和家长真正享受到“实惠”,更为重要的是能够让职业教育增强竞争力,从而消除外界对职业教育社会认同度不高等一些主观偏见。同时,也能够有效缓解当前企业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和技能人才短缺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