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张景华日前从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2009年,广东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4568万人,提前超额完成了国家下达的4100万参保任务,总体参保率接近90%。在广东省就读的280万各类大学生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学生,也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标志着广东全民医保工作迈出历史性一步。
据了解,广东以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大学生和中职技校学生以及三项统筹为重点,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参保人数同比增加1017万人,增幅28.6%。其中参加职工医保人数为2556万人,参加居民医保人数为2012万人。到2009年底,广东共帮助49.1万名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中58502名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已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
目前,广东城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的报销比例已经分别提高到不低于80%和55%,最高支付限额分别提高到10万元和6万元,今年还将进一步提高报销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扩大门诊特定病种范围,有效减轻参保人大病医疗费用负担。
目前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湛江、揭阳等9个地市已开展了城乡统筹的医疗保险,融合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医疗保障均等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