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纲要工作小组办公室今天在京举行新闻发布会,参与《规划纲要》文本研制工作的有关专家和教育部相关司局负责人,对《规划纲要》文本有关职业教育的内容进行了介绍和解读。
规划纲要职业教育战略专题组组长、中国职业教育学会副会长周稽裘,就《规划纲要》文本中涉及的职业教育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战略地位、如何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如何使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成为职业教育发展动力、如何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如何增强职业教育的社会吸引力等问题作了解读。
周稽裘介绍说,《规划纲要》文本提出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明确在今后一段时期,职业教育的发展重点是提高质量和促进公平,从而形成能够适应我国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要求、符合终身教育理念、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规划纲要》文本首次提出要建立职校基本办学标准、学校生均经费基本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关注具有职业教育特色的“产教结合、校企合作”的制度创新,第一次提出了制定校企合作法规,并纳入国家教育体制重大改革试点范围。根据《规划纲要》文本要求,强化省、市(地)级政府统筹职业教育发展的责任,重点强化职业教育资源的统筹协调和综合利用,推进城乡、区域合作,增强职业教育服务区域发展的能力。
有关专家和负责人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注重行业企业参与职教办学和管理的体制机制创新
中国教育电视台记者:《规划纲要》文本提到要调动行业和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和管理的积极性,如何激励这些企业和社会力量来参与职业教育办学?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葛道凯:在《规划纲要》文本的职业教育这一章总共有四条,其中有一条专门写到要调动行业企业的积极性,可见《规划纲要》对发挥行业企业积极性的重视。概括起来有几个方面:一是改革办学模式,积极支持鼓励行业企业举办职业教育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二是依托行业企业建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鼓励教师到企业进行实践。三是加大相关优惠政策的倾斜力度,支持企业更多地为职业教育的发展服务。
北京电视台记者:学校教育应该秉承公益性,如果让企业参与进来,如何保证它们不会通过学校获得其他的利益?
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吴岩:对于职业教育,在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上,全世界都采取一个共同的办法,即校企合作。《规划纲要》文本首次提出“制定促进校企合作办学法规,促进校企合作制度化”。这个规定第一次在国家层面的文件里提出来,是要保证企业在合作中的利益,这样才能使校企合作真正做到双赢、共赢,解决老百姓经常说的“剃头挑子一头热”的问题。同时给企业提出了必须承担的教育责任和社会责任,让校企合作不仅不会使企业去做一些对教育不利的事,反而会对职业教育发展有根本性的促进作用。《规划纲要》文本明确提出要制定这样的法规,应该说是一个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