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上海市教委获悉,上海中职学校2010年计划招收4000名农民工子女,比去年的计划数增加了1000个名额。
此次招生对象为在上海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全日制初中连续就读两年(含两年)以上,年龄不超过18周岁的农民工子女应届初中毕业生。考生在填写报名表时,可填报两个志愿。第一志愿须填报考生所在区县的招生学校,第二志愿可以填报跨区县的招生学校。招生学校根据各区县农民工同住子女初中毕业生人数、学校办学和专业等条件,确定招生计划。
上海市教委明确,学生毕业后,对申请就业的毕业生,学校组织向用人单位推荐,由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双向选择。
此外,上海市教委在日前发布的《2010年上海市职业教育工作要点》中提到,将探索建立在沪农民工同住子女中职教育后升学制度。继续完善上海招收在沪农民工同住子女就读中职学校的招生办法,扩大招生计划,加强招生政策宣传力度。研究在沪农民工同住子女中职教育后的继续教育问题,研究建立中职教育后的升学制度,实现与上海社会经济需求同步协调发展。
同时,将改革中职学校自主招生办法,调整中职学校外省市招生计划结构,推进东西部和城乡之间中等职业教育联合招生、合作办学,继续与云南、新疆、西藏、湖北和重庆等有关对口支援地区开展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