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河北省2010年度职成教工作会议上获悉,河北将从今年起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在全省全面推行中职学生实习责任保险,规定在推行过程中要做到人人参保、应保尽保,并且不得向学生另行收取费用。
据介绍,河北省每年有近40万的中职学生到企业单位参加顶岗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成为学校、企业、家长共同担心的问题。为确保学生实习期间的安全,保障“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人才培养模式的全面推行,河北省决定从今年起在全省全面推行中职学生实习责任保险,规定责任保险的范围要覆盖中职学生实习活动的全过程,包括学生实习期间遭受人身意外事故和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认定为工伤情形下校方依法应承担的责任,以及相关法律费用和学生实习第三者责任;投保主体原则上是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实施学历教育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为最后一年学生投保全年学生实习责任保险,或者为全部学生投保与其实习期间相对应的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并规定学生实习责任保险的经费可从职业学校学费中列支,免除学费的从免学费补助资金中列支,不得向学生另行收费;如学校与企业协议由企业支付的,企业支付的实习责任保险费据实从企业成本(费用)中列支。
河北还要求各职业教育管理部门针对招生就业规模较大的专业类别,认真收集整理和研究分析相关行业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案例,组织编写案例培训教程并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着力提高学校和实习学生的风险识别能力和事故处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