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日前下发的一份通知,今年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达到830万人,与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大体相当。
通知要求,各地要在认真做好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工作的同时,继续把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退役士兵、农村青年、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等其他群体纳入招生范围,引导他们接受中等职业教育。
通知强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中等职业教育管理制度建设,每年要公布具有办学资质的职业学校名单。对办学经费投入不足,办学条件不达标的学校,必须严格限制招生或停止招生;对招生和办学行为不规范、管理不力的学校,要从紧安排或控制招生规模,情况严重的要停止招生。
通知希望各地从计划制订、招生录取、学校和学生学籍管理、教育教学改革、教师以及管理人员的培训与交流、经费扶持、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学生实习就业等方面开展共建和多种形式的合作办学。城市和东部地区要为来本地就读的西部农村学生解决生活费资助和免学费的配套资金,并为学生实习就业提供帮助。
根据通知,各地要完善经费保障工作机制,抓紧把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政策落实到学生和学校。确保国家规定的资助标准不降低、资助范围不缩小,保证国家助学金及时、足额发放。今后,我国将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将中央财政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各项资金,特别是1000所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等项目与招生情况挂钩,对招生措施得力,任务完成好的省(区、市)和中等职业学校给予倾斜。
通知还要求 各地要严肃招生纪律。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同意,中等职业学校不得借联合办学的名义,随意设立分校或校外办学点;不得以联合招生合作办学为名进行乱招生、乱收费。
根据通知,自今年起,凡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在进行身体检查时取消乙肝项目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