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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禹州初中多年被迫为中职招生....
来源: 暂无来源 作者:admin更新时间:2011-04-10

为中职学校招生,本来不应是初中教师的任务,但是中国青年报记者近日在河南省禹州市采访时发现,向初中分摊中职招生任务的做法,禹州市教育体育局已实施多年;一部分初中又将任务派发给了教师,并与教师的奖惩挂钩,使一些教师被迫成了职业学校的中介人。

初中教师帮中职招生是“政治任务”

刚从郑州某大学毕业的禹州籍学生小周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他读初三时,禹州就有推荐学生到职业学校上学的“传统”,名为“春季分流”。

“初三下学期,老师会劝学习成绩差的学生放弃中考,推荐他们上职业学校。”小周回忆说,“当时我所在的学校有4个毕业班,共200多个学生,经过‘春季分流’,最后只剩下100来人参加中考。其余同学有的上了职业学校,有的外出打工。”

禹州某初中的一位老师告诉记者:“每年春季,教育局都会给学校发当地的职业学校名单。老师动员后,领着学生到职业学校参观。”

禹州一所民办职业学校的负责人承认,市教育局每年都会给初中下任务,要求向指定的当地较好的职业学校输送学生,但并不具体限制哪所学校。

禹州市夏都中心学校一位老师说,学校领导称,今年为禹州职业中专推荐学生是市教育局领导提出的“政治任务”。教育局把任务分给了学校,学校又把任务分摊给教师,规定每“推荐”一名学生,奖励教师晋级积分3分,奖金100元。

禹州市一位老师在百度禹州贴吧中发贴说,他所在的学校明确向全体老师提出,完不成向禹州职业中专推荐学生的任务,就扣发绩效工资。

禹州职业中专有关负责人在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市教育局确实给初中学校规定了任务,但并不是非要送到禹州职业中专,而是包括全市6所职业学校。

在记者采访中,一位教师透露,禹州职业中专从去年起与一家公司进行了合作办学。“学校领导说,市教育局有关领导就是这所学校董事会的董事,所以在招生的时候,教育局才如此帮忙。”

任务层层分派,但没有“强制”

针对禹州职业中专与公司合作办学一事,禹州市教育局在百度禹州贴吧中发帖称:“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的决定》(豫政〔2008〕64号)要求,县市政府要重点办好一所在校生规模达到3000人以上的职教中心或中等职业学校。禹州职业中专去年与甘肃蓝天教育集团合作办学,学校成立董事会,董事会由甘肃蓝天教育集团、教体局、职业中专有关人员组成,教体局受政府委托负责监督办学行为,参与办学管理,但不参与学校任何经济行为。”

针对向初中分摊职校招生任务一事,禹州市教育局在给记者的书面回复中称,为了实施职业教育攻坚计划,使2012年全省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在校生规模达到1∶1,河南省政府计划一年一个台阶,逐年扩大中职招生规模,把每年中职招生任务下达到各地市,各地市再将任务下达到各县市。在今年的通知中,又要求从7月份开始实行中职招生工作进展情况旬报制,每月通报一次,规定要把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工作列入各级教育工作年度考核内容。

“2010年,许昌市给禹州的招生任务数是4500人,为了完成招生任务,禹州市教育局按照一定比例将招生计划分解下达到各初中学校,强调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采取措施,狠抓落实,但未作强制性要求。并且文件指出,将对招生计划完成任务好的学校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进行奖励,并未制定任何处罚措施,更未有把招生任务完成情况与教师绩效工资、职称评定挂钩的要求。”禹州市教育局在回复中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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